神韵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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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韵说,中国古代诗论的一种诗歌创作和评论主张。为清初王士禛所倡导。在清代前期统治诗坛达百年之久。“神韵”一词,早在南朝齐谢赫古画品录》中就已出现。唐代诗论提到的“韵”,大多是指诗韵、诗章的意思,不涉诗论。明清时期,“神韵”一词在各种意义上被普遍使用。王士禛之前,虽有许多人谈到过神韵,但还没有把它看成是诗歌创作的根本问题,到王士禛,才把神韵作为诗歌创作的根本要求提出来。他早年编选《神韵集》,有意识地提倡神韵说,归纳起来,大致可以看到他的神韵说的根本特点,即在诗歌的艺术表现上追求一种空寂超逸、镜花水月、不着形迹的境界。神韵为诗中最高境界,王士禛提倡神韵,自有他的道理。但并非只有空寂超逸,才有神韵。王士禛将神韵视为逸品所独具,恰是其偏失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