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平贝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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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平贝母黑龙江省伊春市红星区特产,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010年9月9日,《关于批准对红星蕨菜、红星平贝母、汤沟白酒、榆林豆腐、蒲城花炮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总局2010年第104号)批准)

产地范围

红星平贝母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为黑龙江省伊春市红星区小兴安岭南坡三场林场、汤南林场、共青经营所、二场经营所、红星经营所、五星河经营所、清水河经营所、汤洪岭林场、汤北林场等9个林场所现辖行政区域。

专用标志使用

红星平贝母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黑龙江省伊春市红星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红星平贝母的法定检测机构由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

质量技术要求

(一)种源。

平贝母(Fritillaria ussuriensis Maxim)。

(二)立地条件。

保护区内海拔高度为290米至450米,土壤类型为暗棕壤土和山地黑钙土。土壤pH值为6.4至6.8,土壤有机质含量≥4%,质地疏松、透气性、透水性好的土壤。

(三)栽培管理。

1. 选种:选择颗粒饱满、外表圆润、直径≥1.5cm、高度≥1.1cm的大种贝为种贝。

2. 栽种:时间为6月至7月间,边收获,边栽种。

3. 密度:大、中子贝行距为1.5cm至2cm,覆土5cm左右,小子贝可宽辐条播,间距为1.5cm。每公顷≤1.5万kg。

4. 采收:播种两年后采收。

5. 采收期:6月15日至7月15日。

6. 环境、安全要求:农药、化肥等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境。

(三)加工要求。

采收24小时内必须进行烘干,烘干温度为50℃至55℃。成品含水率不得超过13%。

(四)质量特色。

1. 感官特色:产品外观乳白或淡黄色,形态圆润饱满,细腻光滑,鳞片肥厚,直径在0.7cm至0.9cm的平贝母中,桃形的平贝母所占比率≥70%;直径≥1.0cm的平贝母的高度≥1.1cm。

2. 理化指标:水分≤13%,产品指标性成分贝母乙素含量≥0.025%。

3. 安全要求:产品安全指标必须达到国家对同类产品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