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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缶 fǒu
- <本义> 瓦器,圆腹小口,用以盛酒浆等。也有铜制的:瓦缶。
- 古代一种陶瓷乐器:击瓮叩缶。
- <量词> 一种古容量单位。一缶等于十六斗。一说三十二斗丨缶米(一缶的米,即十六斗米)。
- 汉字部首之一。<注> 《汉字部首表》(中国教育部、国家语委2009年颁布,标准名GF 0011-2009)的201个主部首之一,序号为133。
《康熙字典》释义
【未集中】【缶字部】
【廣韻】方久切【集韻】【韻會】【正韻】俯九切,𠀤音否。【說文】瓦器,所以盛酒漿,秦人鼓之以節歌。【爾雅·釋器】盎謂之缶。【註】盆也。【疏】缶是瓦器,可以節樂,如今擊甌,又可以盛水盛酒,卽今之瓦盆也。【急就篇註】缶卽盎也,大腹而斂口。【易·比卦】有孚盈缶。【釋文】鄭云:缶,汲器也。又【坎卦】樽酒簋貳用缶。【註】瓦缶之器。又【離卦】不鼓缶而歌。【前漢·楊惲傳】仰天撫缶。【註】缶,瓦器也。 又【小爾雅】𨥏二有半謂之藪,藪二有半謂之缶,缶二謂之鍾。【註】缶,四斛也。【魯語】其歲收田一井,出稯禾,秉芻,缶米。【註】缶,庾也。 又【前漢·高帝紀】上破布軍於會缶。【註】蘇林曰:音𡍮。師古曰:此字本作𦉈,而轉寫誤爲缶字耳。黥布傳則正作垂字。 又【正字通】宥韻,讀若覆,義同。○按諸韻書無去聲。
《说文解字》释义
【卷五】【缶部】 编号:3268 缶,[方九切 ],瓦器。所以盛酒𤖅。秦人鼓之以節謌。象形。凡缶之屬皆从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