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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中国地理标志产品数据库-标题.png|right|300px|link=中文百科地理标志产品数据库]] '''菏泽牡丹籽油''',[[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特产,[[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span style="color:#FF00FF;"><small>(2016年12月28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检总局关于批准对涉县柴胡等70个产品实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2016年第128号)批准)</small></span> 菏泽是中国牡丹主产区,也是世界上最大的牡丹出口基地。牡丹籽油,又称牡丹油,是由牡丹籽提取的植物油,被有关专家称为“世界上最好的油”。 牡丹籽油含有独特而丰富的α-亚麻酸、牡丹多糖、不饱和脂肪酸、多种氨基酸、维生素矿物质等数十种重要成分,经国家粮油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其氨基酸含量高达8.05%,不饱和脂肪酸含量高达92%,而α-亚麻酸含量高达42%以上,是“液体脑黄金”橄榄油的60倍, 它是构成人体脑细胞和组织细胞的重要成分,是人体不可缺少的自身不能合成又不能替代的不饱和脂肪酸,有“血液营养素”、“植物脑黄金”之称。 2016年12月28日,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菏泽牡丹籽油”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2020年7月20日,欧盟理事会将菏泽牡丹籽油列入第二批175个中国地理标志名单。 (一)产地范围。 菏泽牡丹籽油产地范围为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所辖东城办事处、西城办事处、南城办事处、北城办事处、牡丹办事处、何楼办事处、沙土镇、吴店镇、王浩屯镇、黄堽镇、都司镇、高庄镇、小留镇、李村镇、马岭岗镇、安兴镇、大黄集镇、胡集镇、皇镇乡等19个乡镇办事处现辖行政区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菏泽牡丹籽油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菏泽市牡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菏泽牡丹籽油的检测机构由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 (三)质量技术要求。 一、品种 “凤丹”和“紫斑”。 二、立地条件 土壤类型为沙质壤土,pH值6.5-8.0,有机质为1.8%-2.6%。 三、栽培管理 1. 育苗:实生或无性繁殖。 2. 栽植时间和密度:栽植时间在秋季9月至10月,栽植密度为≤3000株/亩。 3. 施肥:每亩施优质有机肥≥1000kg。 4. 环境、安全要求:农药、化肥等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境。 四、收获 1. 采收时间:每年8月中下旬当牡丹果荚变黄时,牡丹籽发黑、发亮时采收。 2. 采后处理:果实采收后,通风阴凉处放置,堆沤6-7天,自然开裂,收集种子。 五、加工 1. 工艺流程(图略) 工艺要点: (1)软化:温度75-80℃,时间30分钟。 (2)压榨:温度≤90℃,出油率25%,饼粕中残油≤8%。 六、质量特色 1. 感官特色:色泽黄色到金黄色,具有牡丹鲜花清香味。 2. 理化指标 *不饱和脂肪酸:90.00%-92.42% *不饱和脂肪酸 **α-亚麻酸:38.0%-42.0% **亚油酸:25.00%-28.53% 3. 安全要求:其它产品质量和安全指标必须达到国家对同类产品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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