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海郡故城遗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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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西海郡故城遗址

  西海郡故城遗址,位于青海省海晏县青海湖东北侧、湟水南岸的金银滩上,为新莽设置的西海郡城遗址。故城保存得相当完整,东西长650米,南北宽600米,城墙残高达4米,四个城门的门址保存得也很完好,城内还隐约可以看出隆起的墙垣所构成的三个方形或长方形的小区。1988年,西海郡故城遗址由国务院公布为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西汉平帝元始五年(公元5年),王莽诱使游牧于青海湖地区的羌族人献地臣服,在其地设置西海郡,与当时已有的东海郡、南海郡、北海郡齐名,取“四海归一”之意。东汉永元中(公元89~104年),西海郡也曾一度设置,后来南凉和西秦时改称“海西郡”,又称“三角城”,直到宋代仍在使用。

  20世纪40年代,在城址内出土了一只用花岗岩雕成的石虎,石虎昂首张口,卷尾伏于基座之上。石虎长132厘米、高46厘米,其中基座长137厘米、宽115厘米、高65厘米。基座前刻有三行铭文,分别为第一行“西海郡虎符石匮”,第二行“始建国元年十月癸卯”,第三行“工河南郭戎造”,说明了该石刻铸造的时间及铸造人,并说明该石刻的名字叫“虎符石匮”。

  另外,在古城内还发现有钱范、五铢、半两、货布、大泉五十、圣宗元宝等多种货币,以及有“西海定元兴元年作当”铭文的瓦当,这些不同时期的文物,证明该城曾长期使用。城内南部地势较高,有几处隆起的地带,可能是当时的主要建筑区,发现了汉代的“长乐未央”云纹瓦当和唐代的莲花纹瓦当残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