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弗里德里希·赫尔巴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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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弗里德里希·赫尔巴特

约翰·弗里德里希·赫尔巴特(Johann Friedrich Herbart ;1776~1841),德国哲学家、心理学家和教育家。生于德国奥尔登堡一法官家庭,卒于格丁根。1797~1799年,应聘为瑞士伯尔尼一贵族家庭教师,其间专程拜访了J.H.裴斯泰洛齐。1800年,在不来梅主要从事裴斯泰洛齐教育理论的研究工作。1802年,在格丁根大学任教,开始较为详细地阐述自己的教育主张,提出建立其“科学教育学”的学说。1809~1833年在柯尼斯堡大学任教,把心理学研究成果应用到教育学的研究中去,并创办了教育研究班及其附属实验学校。

赫尔巴特认为教育学是建立在伦理学和心理学基础之上的,前者规定教育目的,后者决定教育方法,而这两者又是建立在哲学基础之上的。他既接受德国古典哲学家G.W.莱布尼茨和I.康德哲学的影响,又受到英国经验主义的影响。认为事物是由许多不变的“实在”微粒复合而成,由此出发,在心理学上,认为人的心灵也是一种不变的“实在”,具有一种感觉认识周围世界和形成观念的能力。人的各种心理活动都是观念的游戏,人的认识活动就是取得观念并且依靠旧的观念来同化新的观念、形成感觉团的统觉过程,所以其心理学又称为观念心理学或者统觉心理学。在伦理学上,提出“五道念”思想,即内心自由、完善(内部协调)、仁慈、仁义、公平(报偿)。

他提出二重教育目的观:其一是可能的目的,又称可选择的目的。这是职业目的,因学生个体、学校等的不同而不同。其二是必要的目的。即道德目的,培养有道德的人,也就是具有“五道念”的人。道德目的是职业目的的出发点和归宿点。他认为教育过程包括管理、教学和训练3个阶段。管理的目的在于建立和维护现有教学的外部秩序,为实现教学和训练创造条件。教学是一种通过采取符合儿童心理规律的程序,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儿童的心灵施加影响的过程。训练就是指性格训练,它主要是从内部对儿童的思想、意志和性格进行控制,防止儿童情绪的冲动,以形成社会所需要的道德品质。

关于教学,赫尔巴特提出了教育性教学的思想、形式阶段说和多方面兴趣课程论。所谓“教育性教学”思想,就是任何教学过程都必须具有教育作用,道德教育渗透在教学之中,是教育的最终目的,教学是实现道德目的的最基本的手段,没有无道德的教学,也没有无教学的德育。他认为设置多方面课程,以发展学生多方面兴趣为原则。根据经验的兴趣设置自然、物理、化学、地理;根据思辨的兴趣,设置数学、逻辑、文法;根据审美的兴趣,设置文学、绘画、唱歌;根据同情的兴趣设置外国语、本国语;根据社会的兴趣设置政治、法律等;根据宗教的兴趣设置神学。他还认为兴趣发展经历注意、期待、探究和行动四个阶段,并根据兴趣阶段把教学过程分为明了(给学生明确地讲授新知识)、联想(新旧知识的相互联系)、系统(作出概括与结论)和方法(把所学知识应用于实际,如习题解答、书面作业等)四个阶段。以后,赫尔巴特的学生W.莱恩又把四个阶段教学法改为“预备、提示、联合、概括、应用”的“五段教学法”,对许多国家的教育教学产生了重要的影响。赫尔巴特教育思想清末传入中国,在废科举、兴学堂之时,为许多中小学教师所采用。主要代表作:《普通教育学》(1806)、《心理学教科书》(1816)、《教育学讲义纲要》(1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