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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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汉语拼音:yichan;英语:inheritance),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 承的其他财产权益。包括积极遗产和消极遗产。积极遗产指死者生前个人享有的财物和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权益,如债权和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益等。消极遗产指死者生前所欠的个人债务。

  在私有制国家,遗产包括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但主要是生产资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遗产范围主要是生活资料,也包括法律允许个人所有的生产资料。世界各国民法确定遗产的范围和价值,都是从继承开始时,即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见失踪)这一法律事实发生的时间确定的。继承开始时,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负责通知其他继承人、遗赠受赠人和遗嘱执行人关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保存遗产的人应当负责保管好遗产,不得擅自处理、隐匿和侵吞。如果在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虽有继承人知道但该继承人无行为能力又无法定代理人进行通知和管理的,则应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居住地基层组织或公证机关负责通知和保管遗产。

  现代各国遗产的处理一般有两种做法:一是完全实行限定继承的原则,即偿还死者遗留的债务,一律只以积极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一是可由继承人在法定时间内依法定程序主张实行限定继承,或放弃继承,否则,即实行无限继承。无限继承,或称包括继承,即无条件地继受被继承人财产上的地位,既继承全部积极遗产,又接受全部消极遗产,无限制地清偿死者遗留的债务。中国《继承法》规定为限定继承,但不限制继承人自愿偿还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的税款和债务。

  在中国,司法实践中一般先偿还死者遗留的债务,然后再就余额协商分割遗产。在按限定继承方式处理遗产时,则应将死者个人债务和家庭共同债务,以及扶养人未尽义务而遗留的债务(如医疗费)区别开,后者自不应列为消极遗产,而应由当事人承担。

  无人继承的遗产指没有法定继承人也没有遗嘱继承人,或者全部继承人都放弃继承权或被剥夺继承权的遗产。在没有法定继承人的条件下,虽有遗嘱但遗嘱只处分了部分遗产,或遗嘱只部分有效,其未经处分的遗产或遗嘱无效部分的遗产,一般也属于无人继承的遗产。

  对于无人继承的遗产,各国民法均规定归国家所有。中国《继承法》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