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晋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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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邵晋涵汉语拼音:Shao Jinhan;1743-1796年),清朝翰林、校刊学家、历史学家。字与桐,又字二云,号南江,浙江余姚人。祖父邵向荣康熙壬辰进士。生于乾隆八年,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二甲第三十名进士。乾隆时开四库馆,晋涵受诏征入馆纂修,改翰林院庶吉士,散馆授编修。五十六年,擢左中允。累官至侍读学士。

  清廷编撰四库全书时,邵因史学功力深厚被命主持史部之编撰工作。据载其博学强记至极,于四库馆修书之时,其他编撰人员提问之史料问题其均能随口应答并精确告知在何书何页。邵晋涵在四库馆根据《永乐大典》辑出已佚作品:《旧五代史》、《洪范口义》、《洪范统一》、《两朝纲目备要》、《性情集》、《临安集》、《九国志》、《东南纪闻》。其中以《旧五代史》影响最大,后世史家莫不宗之。嘉庆元年(1796年)卒,年五十四岁。

著述

  1773年四库馆开,入馆充纂修官,负责史部,撰《史部总目提要》。次年授翰林院编修,兼辑《续三通》。1778年编纂乾隆《余姚志》,1784年编纂乾隆《杭州府志》。后历官侍讲学士兼文渊阁直阁事、日讲起居注官等。

  曾从《永乐大典》辑出薛居正《旧五代史》,开清代辑佚学风。

  著有《旧五代史考异》、《宋史考异》、《南都事略》、《史记辑评》、《皇朝大臣谥迹录》,参与纂修《万寿盛典》、《八旗府志》,又替毕沅审订《续资治通鉴》。经学著述有《尔雅正义》、《孟子述义》、《谷梁正义》。尚著有《方舆金石编目》、《南江诗文钞》、《輶轩日记》等。

贡献

  邵晋涵清代著名经学家和史学家,“经学、史学并冠一时,久为海内共推”。(阮元:《研经室二集》卷7《南江邵氏遗书序》) 其经学著作《尔雅正义》开清儒重新注疏儒家经典之先河,在清代经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然而他最为当时学者所推崇的却是史学,乾嘉学人“言经学则推戴吉士震,言史学则推君”。(钱大昕:《潜研堂文集》卷43《邵君墓志铭》)

关于著述宗旨问题

  中国古代修史制度源远流长,史书编纂理论也随之不断完善。《史记》“成一家之言”的撰述宗旨,成为历史编纂学上的优良传统。唐宋以后,史馆集众修史的优势有所发展,而“成一家之言”的优良传统却有所淡化。邵晋涵强调史家的著述宗旨,主要有:

  1.申明史学中家学的重要性,从学术传承关系阐明史书宗旨,发掘史家的编纂思想。

  2.强调私人修史别识心裁,宗旨明确,而集众修史不利于表现史家思想,影响史学发展。

关于直书见意问题

  撰修史书,必须具备事实、褒贬与词采三项基本要求,而最重要的则是史实,离开史实就不成其为历史著作。中国史学历来有据事直书的优良传统,也允许史家对所述史实进行合乎其义的评价。然而宋明以来,文人对史事的褒贬误入歧途。究其原因,一是史家刻意追求所谓微言大义的《春秋》书法,史书文词枯简奥隐,历史事实反而晦暗不明。二是朝廷以论史作为科举考试科目,刺激文人为追求功名而标新立异,对前人古事轻事褒贬。这些做法背离了史学宗旨。明清之际学者起纠其弊,到乾嘉时期,史家高举“实事求是”的旗帜,反对随意褒贬,倡导直书见意的学风,给史学增加了理性主义因素。

  邵晋涵是乾嘉史学巨擘,“于学无所不窥,而尤能推求本源,实事求是”。(洪亮吉:《卷施阁文甲集》卷9《邵学士家传》)他与当时著名史家钱大昕、王鸣盛共同倡导风气,扭转学术积弊。邵晋涵在这个问题上的理论表现在:

  1.主张史书应当据事直书,善恶自见,史家不必轻下结论,后人根据史事反省,便能起到隐恶扬善的劝勉作用。

  2.主张据事直书,善恶自见,但并不排斥对历史作客观公正的评论,二者可以并行不悖,更好地起到垂鉴后世作用。

关于书法义例问题

  史家修史,必须能够反映客观历史事实,这就要求史家必须讲究书法义例,提高编纂质量。中国古代史家都极为重视史书的发凡起例,为史学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刘知几继承前人成果,进一步作了理论总结。他说:“夫史之有例,犹国之有法,国无法则上下靡定,史无例则是非莫准。”(刘知几:《史通》卷4《序例》)这是中国古代史家对史例所达到的前所未有的认识高度。邵晋涵发扬这一优良传统,自觉地从书法义例方面考察史家史识,并以此为标准评论史书的优劣,形成了较为系统的理论,主要表现在:

  1.评论史家或史书,必须考察其书法义例高下优劣,若不绳之以史法,就得不出正确结论。

  2.评论书法义例,应当辩证灵活地看问题,既要考虑到史书体裁,更要看它如何更好地反映客观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