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狗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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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勒泰狗鱼

阿勒泰狗鱼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特产,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013年11月14日,《质检总局关于批准对州河鲤、寿阳豆腐干、阿勒泰狗鱼、博斯腾湖鲤鱼、博斯腾湖草鱼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2013年第155号)批准)

阿勒泰狗鱼主要生活在额尔齐斯河,为阿勒泰地区独有的鱼类,阿勒泰十大特产之一。狗鱼鲑形目狗鱼科狗鱼属,在北半球寒带到温带里广为分布。狗鱼口像鸭嘴,大而扁平,下颌突出。是淡水鱼中生性最粗暴的肉食鱼,除了袭击别的鱼外,还会袭击蛙、鼠或野鸭等。据说一天可以吃和自己体重相当的食物。因为寿命长,偶尔可发现巨大型的个体,在自然水体中最大可达40千克。

产地范围

阿勒泰狗鱼产地范围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福海县、富蕴县、哈巴河县、布尔津县、青河县共6个市县现辖行政区域。

专用标志使用

阿勒泰狗鱼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阿勒泰狗鱼的检测机构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

质量技术要求

一、种源

白斑狗鱼(Esox lucius Linnaeus)。

二、生长环境

水质符合渔业水质国家标准,水源充足,底质符合有关水产品产地环境要求的国家标准。软泥层≤20cm,pH值7.0至8.5、溶解氧≥5mg/L。池塘养殖水深在1.5m至2m,水体透明度30cm至50cm。

三、增养殖管理

1.鱼种来源:选自产地范围内的白斑狗鱼原良种场,跟踪选购,确保苗种来源品系正宗。

2.增养殖方式:

(1)产地范围内自然水域人工放流自然生长。

(2)产地范围内池塘养殖。

3. 鱼种放养:

(1)自然水域放养:在产地范围内自然水域9至10月放养,规格为50g至120g的鱼种。

(2)池塘放养:5至6月放养规格为体长2cm至3cm以鱼种,密度为400尾至600尾/亩。放养规格个体体重差不得超过10%。

4. 饵喂:

(1)自然水域放养:产地范围内放养不投喂,主要食用自然水体中的天然饵料。

(2)池塘放养:幼苗阶段以培育轮虫、小型枝角类、桡足类等浮游动物为主要饵料,当鱼体长≥3cm开始投喂活体饵料鱼,饵料鱼体长≤鱼体长的1/3。

5. 环境、安全要求:饲养环境,疫情疫病的防治与控制必须执行国家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境。

四、捕捞

自然水域放养起捕规格≥750g/尾。池塘放养起捕规格≥500g/尾。

五、质量特色

1.感官特色:体态匀称,吻端尖,尾鳍分叉,侧线完整且连续,口大,有尖利牙齿,背鳍及臀鳍位置靠近尾鳍分布有黑斑,背侧黄褐,具黑色细纵纹,体侧有许多白色斑,腹部白色,鳍黄而微红,口感肉质细嫩、有弹性、香鲜甜美。

2.理化指标:肌肉中粗蛋白≥19.1%,粗脂肪≤1.4%,鲜味氨基酸总量≥6.3%。

3.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