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坛花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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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坛花椒

顶坛花椒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贞丰县特产,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008年12月24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批准对仰韶酒、川白芷、顶坛花椒、连环砂仁、清涧红枣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2008年第141号)批准),是产于贵州西南部贞丰县北盘江镇顶坛及其周边相近地理气候区特有的高效经济植物品种,生长于怪石立林、热辐射较强、干旱少土的特殊气候环境。因主产于贞丰县北盘江镇的顶坛片区,且创建了喀斯特石漠化治理与农村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顶坛模式”而闻名。

顶坛花椒属芸香科落叶灌木或小乔木,以其颗粒硕大、麻味纯正、清香扑鼻、颜色青绿,含有人体必须的VB1、VB2、VE等维生素类黄酮、镁、铁、锌、硒等微量元素及亚麻酸、亚油酸等多种不饱和脂肪酸,具有较高的药用价值和人们生活中离不开的重要调味品、香料及木本油料树种。

顶坛花椒颗粒均匀,其芳香油含量是四川红椒的近10倍,维生素E含量是四川红椒的近4倍,维生素C含量略低于四川红椒,油分丰富、食味香麻、品质优良,被誉为“贵州第一麻”,长期销于中国四川、重庆、湖南、湖北、广东、广西等地。

2007年12月“中国经济林协会”授予贞丰县“中国花椒之乡”称号。2008年,顶坛花椒列入第六批全国农业标准示范项目。

产品特点

花椒为芸香科花椒属的一种常绿灌木或小乔木,与竹叶椒原变种的不同点在于叶片的叶轴及小叶光滑无刺,茎枝多锐刺,枝具皮刺,红褐色,皮刺基部多宽扁。一般株高3~4米,高者达5米以上,植株高度与栽培环境及土壤水肥关系密切;叶片为奇数羽状复叶互生,通常为披针形或披针状椭圆形,边缘有不规则之琉离小钝齿,齿凹处常有一油腺。一般具小叶5~9片,少数3片或11片,小叶在叶柄上对生,长4~9厘米,宽1.5~2.5厘米,翼叶明显,顶端中央1片小叶最大,基部1对小叶最小。叶面稍粗糙,上面深绿色,背面黄绿色,光滑无毛,主脉在叶上面下凹,侧脉不明显,在叶背面中脉明显隆起,侧脉纤细。

顶坛花椒
顶坛花椒

聚伞状圆锥状圆锥花序,花序长短不一,腋生或同时生于侧枝之顶,花单性,单被,有小花20~40朵,其中雄花5~7朵,花丝细长。花被6~8片,卵状三角形,顶端钝尖,长1.0~1.5毫米;明显超出退化雌蕊,花药圆点状。雌蕊凸起,顶端微裂成弯曲的柱状。雌蕊有心皮2个,背部近顶侧各有1个油点,花柱斜向背面弯曲;果实球形,成熟时外果皮常为橄榄绿色,干后紫褐色,果皮表面具瘤状突起的腺体。果径4~5毫米,干后开裂,内果皮淡绿色;种子直径2~3毫米,种皮黑色,角质,有光泽。

挥发油(香油)含量比一般青花椒高、香味清爽、醇和。在青花椒中成为上上之品。

顶坛花椒
顶坛花椒

产地环境

顶坛花椒特别适合贵州喀斯特干热河谷区的自然气候环境。一般以海拔1000米以下,年均温17~20℃,年降雨量800~1300毫米,年极端最低温2℃以上,年日照1600h以上,无霜或少霜的地区推广种植,在年降雨量600毫米以下或1500毫米以上的地区栽培品质较差。

因顶坛花椒根系分布范围较窄,入土较浅,多在60~80厘米土层内。土层深厚,则根系强大,地上部生长健壮,椒果产量高,品质好;土层浅薄,根系分布浅,难以忍耐严重干旱。花椒根系耐水性很差,土壤含水量过高会严重影响花椒的生长与结果。所以种植园应选择在山坡中下部的阳坡或半阳坡。

历史人文

花椒早在《诗经》中就有“椒聊之实,繁衍盈升”描述,花椒不仅是良好的调味品、医药原料,而且是中国传统的出口商品。贵州花江峡谷地区花椒,俗称顶坛花椒,也称之为青椒,历来以“香味浓,麻味重,产量高”而著称。种植历史可追溯到元朝(1271年~1368年)。长期的自然淘汰和人为选择,顶坛花椒成为竹叶椒的新变种。

2001年,依托退耕还林、水土保持、珠江防护林体系工程,从政策、资金、技术信息以及流通服务等方面全方位扶持顶坛花椒产业发展,该地政府投资800多万元扩大花椒种植面积。

2002年,水利部门投资210万元实施顶坛小流域综合治理,修建蓄水池68座,拦沙坝5座,布设管网22.5公里,蓄水一万多立方米。初步解决了缺水问题后,他们在13.3平方公里的治理区域内种植花椒30余万株、果木林10余万株、皇竹草20多公顷,改善了顶坛的小环境。

2006年,由中央、贵州省、黔西南州共同投资129万元的1.5万亩贵州省花椒优质采种基地竣工。

2013年,顶坛花椒种植面积已扩大到5.3万亩,年总产量达到1.1吨,实现产值1.2亿元,95%以上的农户成为顶坛花椒专业种植户。

顶坛花椒
顶坛花椒

地理标志

产地范围

顶坛花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为贵州省贞丰县北盘江镇、平街乡、者相镇、白层镇等4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专用标志使用

顶坛花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贵州省贞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质量技术要求

(一)品种。

地方品种:大青椒、小青椒。

(二)立地条件。

保护区范围内海拔不高于900m,土壤为碳酸岩发育的石灰土和砂页岩发育的黄壤,土壤pH值5.5至7.5,土壤有机质含量大于等于1.8%。

(三)栽培管理。

1. 种苗繁育:采用实生繁殖。秋播时间在10月中下旬至11月上旬,春播在3月中下旬。

2. 移栽:秋播种苗在翌年2至3月,春播种苗在5月中下旬,苗木长出2至4对真叶后进行大田移植,栽培密度≤1665株/公顷。

3. 施肥:以施有机肥为主,成龄树每株施入有机肥≥15kg。

4. 环境、安全要求:农药、化肥等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境。

(四)采收及晾晒。

1. 采收:当花椒外果皮呈现油绿色,腺点突出透亮,即可采摘,根据成熟度分批采摘。

2. 晾晒:果实采摘后当天必须晾晒,晾晒至含水量≤10%,严禁曝晒。

(五)质量特色。

1. 感官特色:绿色、有光泽、睁眼、果粒较大、均匀、油腺密而突出,果径在2 mm至3mm,果皮上有明显凸起的圆点状油腺,长有油苞,富含挥发油,麻味浓烈持久,香味纯正。

2. 理化指标:水分含量≤10%,挥发油≥5.0ml/100g,不挥发性乙醚提取物≥4.0%。

3. 安全要求:产品安全指标必须达到国家对同类产品的相关规定。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