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关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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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5年中日签订《马关条约》(绘画)
日本画家永地秀太所绘的《马关签约》想像图
中日双方代表在日本下关的“春帆楼”展开和谈
以全权大臣身份,赴日议和的李鸿章
订定《马关条约》的日方代表为內阁总理大臣伊藤博文

  关条约》汉语拼音mǎ guān tiáo yuē),(清朝政府和日本政府于1895年4月17日(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在日本马关(今下关市)签署的条约,原名《马关新约》,日本称为《下关条约》《日清讲和条约》。《马关条约》的签署标志着甲午战争的结束。清朝代表为李鸿章李经芳,日方代表为伊藤博文陆奥宗光

  日本明治维新后,向外“开疆拓土”,陆上西进的目标是朝鲜和中国大陆。1876年日本强迫朝鲜签订第一个不平等条约《江华条约》,由此日本侵略势力进入朝鲜。清朝与朝鲜有宗藩关系,日本极力破坏这种关系,在朝鲜造成与中国的尖锐矛盾和多次冲突。1885年3月中日签订《天津会议专条》,确立了两国在朝鲜的对等地位。此后日本即有计划地大力开展了针对中国的扩军备战活动。

  1894年春,朝鲜爆发东学党农民起义,朝鲜政府请求中国出兵帮助镇压。日本政府表示对中国出兵“决无他意”。但当清军入朝时,日本以保护使馆和侨民等为名大军入朝,于7月25日突袭中国北洋舰队,挑起中日甲午战争战争打响后,两国海军进行了黄海大战。陆上战斗军从朝鲜打到奉天(今辽宁),占领大片领土。1895年(光绪二十一年)初又侵占山东威海。清政府无心抗战,一再求和,最后派直隶总督李鸿章为头等全权大臣前往日本马关,与日本全权代表、总理大臣伊藤博文和外务大臣陆奥宗光议和。3月20日双方在春帆楼会见。李鸿章要求议和之前先行停战,日方提出包括占领天津等地在内的4项苛刻条件,迫使李鸿章撤回了停战要求。24日会议后,李鸿章回使馆途中突然被日本浪人刺伤。日本担心造成第三国干涉的借口,自动宣布承诺休战,30日双方签订休战条约,休战期21天,休战范围限于奉天、直隶、山东各地。此时日军已占领澎湖,造成威胁台湾之势,停战把这个地区除外,保持了日本在这里的军事压力。4月1日,日方提出十分苛刻的议和条款。李鸿章乞求降低条件。10日,日方提出最后修正案,要中方明确表示是否接受,不许再讨论。在日本威逼下,清政府只得接受。4月17日,李鸿章签订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

  《马关条约》(又称《春帆楼条约》)共11款,并附有“另约”和“议订专条”。主要内容有:

  1.中国承认朝鲜的独立自主,废绝中朝宗藩关系。
  2.中国割让辽东半岛、台湾及澎湖列岛给日本。
  3.赔偿日本军费银二亿两。
  4.开放重庆、沙市、苏州和杭州为商埠。
  5.日本可以在中国通商口岸开设工厂。

  《马关条约》是1860年中英、中法等《北京条约》以来外国侵略者加给中国的一个最刻毒的不平等条约,它使日本得到巨大的利益,也适应了帝国主义各国向中国输出资本的愿望。条约签订后,由于俄、德、法三国的干涉,日本将辽东半岛退还给中国,中国付给日本“酬报”银三千万两。

签约过程

  1895年3月24日,李鸿章在日本商讨马关条约签定问题时,被刺客小山丰太郎开枪击中左面,血染官服,当场昏倒。一时间,现场大乱,行人四处逃窜,行刺者趁乱躲入人群溜之大吉,躲入路旁的一个店铺里。随行的医生马上替李鸿章进行急救,幸子弹未击中要害,李鸿章复原迅速,签下《马关条约》后,李鸿章感慨道:“日本将成为终世之患!”李鸿章赴日谈判时,日方对光绪和李鸿章之间的联系了如指掌,对光绪给李鸿章的赔款2亿两白银的底线也十分清楚,于是在谈判中寸步不让,最终获取了最大利益。

  传说李鸿章曾言“台湾鸟不语,花不香,男无情,女无义,割让出去并不可惜”,或曰“台湾,鸟不语,花不香,男无情,女无义,瘴疠之地,割之可也”。然而也有相关研究及评论者指出,根据目前所有可见史料档案,未能发现李鸿章发表这段评语的纪录。相反,李鸿章在与当时日本首相伊藤博文进行马关条约的谈判时曾声明“台湾已立一行省,不能送给他国”、“拟请所让之地,如果勒令中国照办,两国子子孙孙永成仇敌,传至无穷矣”等等。

中日马关条约全文

  大清帝国大皇帝陛下及大日本帝国大皇帝陛下为订定和约,俾两国及其臣民重修平和,共享幸福,且杜绝将来纷坛之端。

  大清帝国大皇帝陛下侍简大清帝国钦差头等全权大臣太子太傅文华殿大学士北洋通商大臣直隶总督一等肃毅伯爵李鸿章,大清帝国钦差全权大臣二品顶戴前出使大臣李经方;

  大日本帝国大皇帝陛下特简大日本帝国全权办理大臣内阁总理大臣从二位勋一等伯爵伊藤博文,大日本帝国全权办理大臣外务大臣从二位勋一等于爵陆奥宗光;为全权大臣。

  彼此较阅所奉渝旨,认明均属妥善无阙,会同议定各条款,开列于左:

  第一款 中国认明朝鲜国确为完全无缺之独立自主,故凡有亏损独立自主体制,即如该国向中国所修贡献典礼等,嗣后全行废绝。

  第二款 中国将管理下开地方之权并将该地方所有堡垒、军器工厂及一切属公物件,永远让与日本:

  一、下开划界以内之奉天省南边地方:从鸭绿江口溯该江以抵安平河口,又从该河口划至凤凰城、海城及营口而止,画成拆线以南地方。所有前开各城市邑皆包括在划界线内。该线抵营口之辽河后,即顺流至彬口止,彼此以河中心为分界。

  辽东湾东岸及黄海北岸在奉天省所属诣岛屿,亦一并在所让境内。

  二、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

  三、澎湖列岛是英国格林尼次东经百十九度起至百二十度止,及北纬二十三度起至二十四度之间诸岛屿。

  第三款 前款所载及粘附本约之地图所划疆界,候本约批准互换之后,两国应各选派官员二名以上,为会同划定疆界委员,就地踏勘,确定划界。若遇本约所订疆界,于地形或治理所关有碍难不便等情,各该委员等当妥为参酌更定。

  各该委员等当从速办理界务,以期奉委之后,限一年竣事。但遇各该委员等有所更定划界,两国政府未经认准以前,应据本约所定划界为正。

  第四款 中国约将库平银贰万万两交与日本,作为赔偿军费;该款分作八次交完。第一次伍千万两,应在本约批准互换后六个月内交情,第二次伍干万两应在本约批准:互换后十二个月内交清。余款平分六次递年交纳,其法列下:第-次平分递年之款,于两年内交清,第二次于三年内交清,第三次于四年内交清,第四次于五年内交清,第五次于六年内交清,第六次于七年内交清,其年分均以本约批准互换之后起算。又第一次赔款交清后,未经交完之款应按年加每百抽五之息。但无论何时,将应赔之款或全数、或几分,先期交清,均听中国之便。如从条约批准互换之日起,三年之内,能全数清还,除将已付利息或两年半、或不及两年半,于应付本银扣还外,余仍全数免息。

  第五款 本约批准互换之后,限二年之内,日本准,中国让与地方人民愿迁居让与地方之外者,任便变卖所有产业,退去界外。但限满之后尚未迁徒者,酌宜视为日本臣民。

  又台湾一省,应于本约批准互换后,两国立即各派大员至台湾,限于本约批准互换后两个月内,交接清楚。

  第六款 中、日两国所有约章,因此次失和,自属废绝。中国约候本约批准互换之后,速派全权大臣与日本所派全权大臣会同订立通商行船条约及陆路通商章程。其两国新订约章,应以中国与泰西各国现行约章为本。又本约批准互换之B起,新订约章未经实行之前,所有日本政府官吏、臣民及商业工艺、行船船只、陆路通商等,与中国员为优待之国,礼退护视,一律无异。中国约将下开让与备款,从两国全权大臣画押盖印日起,六个月后,方可照力:

  第一、现今中国已开通商口岸之外,应准添设下开各处,立为通商口岸,以便日本臣民往来侨寓,从事商业、工艺、制作。所有添设口岸均照向开通商海口或向开内地镇市章程一体办理,应得优例及利益等亦当一律享受:

  一、湖北省荆州府沙市。

  二、四川省重庆府。

  三、江苏省苏州府。

  四、浙江省杭州府。

  日本政府得派遣领事官于前开各口驻扎。

  第二、日本轮船得驶入下开各口,附搭行客,装运货物:

  一、从湖北省宜昌溯长江以至四川省重庆府。

  二、从上海驶进吴沿江及运河以至苏州府、杭州府。

  中日两因未经商定行船章程以前,上开各口行船,务依外国船只驶入中国内地水路现行章程照行。

  第三、日本臣民在中国内地购买经工货件,若自生之物,或将进口商货运往内地之时,欲暂行存栈,除勿庸输纳税钞派徵一切诸费外,得暂租栈房存货。

  第四、日本臣民得在中国通商口岸城邑,任便从事各项工艺制造,又得将各项机器任便装运进口,只交所订进口税。

  日本臣民在中国制造一切货物,其余内地运送税、内地税、钞课、杂派,以及在中国内地沾及寄存饯房之益,即照日本臣民运入个国之货物--体办理,至应享优例豁除,亦莫不相同。

  嗣后如有因以上加护之事应增章程、规条,即载入本款所称之行船通商条约内。

  第七款 日本军队现驻中国境内者,应于本约批准互换之后三个月内撤回,但须照次款所定办理。

  第八款 中国为保明认真实行约内所订条款,听允日本军队暂行占守山东省威海卫。又于中国将本约所订第一、第二两次赔款交清,通商行船约章亦经批准互换之后,中国政府与日本政府确定周全妥善办法,将通商口岸关税作为剩款并息之抵押。日本可充撤回军队。倘中国政府不即确定抵押办法,则未经交清末次赔款之前,日本应不允撤回军队。但通商行船约章未经批准互换以前,虽交清赔款,日本仍不撤回军队。

  第九款 本约批准互换之后,两国应将是时所有俘虏尽数交还,中国约将由日本所还俘虏,并不加以虐待,若或置于罪戾。

  中国约将认为军事问谍或被嫌逮系之日本臣民,即行释放。并约此次交仗之间,所有关涉日本军队之中国臣民概予宽贷,并伤有司不得为逮系。

  第十款 本约批准互换日起应按兵息战。

  第十一款 本约奉大清帝国大皇帝陛下及大日本帝国大皇帝陛下批准之后,定于光绪二十一年四月十四日,即明治二十八年五月初八日,在烟台互换。

  为此两国全权大臣署名盖印,以昭信守。

  大清帝国钦差头等全权大臣太子太傅文华殿大学士北洋通商大臣直隶总督一等肃毅伯爵李鸿章
  大清帝国钦差全权大臣二品顶戴前出使大臣李经方

  大日本帝国全权办理大臣内阁总理大臣从二品勋一等伯爵伊藤博文
  大日本帝国全权办理大臣外务大臣从二位勋一等子爵陆奥宗光

  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明治二十八年四月十七日

  订于下之关,缮写两分

  另约

  第一款 遵和约第八款所订暂为驻守威海卫之日本国军队,应不越一旅团之多,所有暂行驻守需费,中国自本约批准互换之日起,每一周年届满,贴交四分之一,库平银五十万两。

  第二款 在威海卫应将刘公岛及威海卫口湾沿岸,照日本国里法五里以内地方,约合中国四十里以内,为日本国军队驻守之区。

  在距上开划界,照日本国里法五里以内地方,无论其为何处,中国军队不宜(逼)近或驻扎,以杜生衅之端。

  第三款 日本国军队所驻地方治理之务,仍归中国官员管理。但遇有日本国军队司令官为军队卫养、安宁、军纪及分布、管理等事必须施行之处,一经出示颁行,则于中国官员亦当责守。

  在日本国军队驻守之地,凡有犯关涉军务之罪,均归日本国军务官审断办理。

  此另约所定条款,与载入和约其效悉为相同。为此两国全权大臣署名盖印,以昭信守。

  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明治二十八年四月十七日

  订于下之关,缮写两分

影响

俄德法三国干涉

  由于马关条约中规定将辽东半岛割让给日本,危害了沙俄在东北的权益,故于马关条约签署后六天则受俄罗斯、法国及德国的干涉,称为三国干涉。日本于是被迫同意归还辽东半岛,但清廷须缴付三千万两“赎辽费”作为补偿,俄国势力进入南满成为1904年日俄战争的远因。

日本势力扩充

  日本在甲午战后使朝鲜脱离清朝宗主国,并扶持朝鲜成立大韩帝国,成为日本发展势力的前奏并导致于1910正式吞并朝,成为日本1930年代起进犯中国东北,及1940年代起进犯亚洲的侵略战争跳板。

  另外,由于台湾及澎湖列岛的割让,更增加了中国南方的军事威胁于1898年把福建划为日本势力范围,并使台湾成为日本1930年代进犯南洋的南进中心。

日本成为资本主义国家

  赔款为当时日本国家预算8000万日元的4倍强,相当于3亿6000万日元以上的白银。日本以赔款作为财源完成金本位制度。 赔款的支付造成中国更贫乏。借由获取台湾稻米、茶叶、樟脑、蔗糖、林业开发,日本内地获得了资本主义的所需的资本运作,使日本在世界经济体系中从边陲晋升到半边陲国家(1868-1900),二战后从半边陲晋升到核心(1945-1970)。

中国产生变法及革命

  1894-1895年甲午战败及马关条约的签订令全国震撼,后续1895年的《中俄密约》,使有识之士明白单靠1850年起自强运动学习西方船坚炮利技术并不足以抵抗外敌的入侵,继而提出政治改革的要求。保皇党人康有为及梁启超在北京发起举人联署签名,要求清廷拒和、迁都、变法,史称“公车上书”,后续因应1898年的各国强租军港及划定势力范围于是推动君主立宪的维新运动但失败史称戊戌政变并成为八国联军的远因,另一方面革命党人以孙中山为首的革命运动亦展开,主张推翻满清,建立共和政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