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桂圆肉
高州桂圆肉,广东省高州市特产,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011年7月5日,《关于批准对临水酒、盟台宴酒、高州桂圆肉、白市柚、苴却砚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2011年第98号)批准)
产地范围
高州桂圆肉产地范围为广东省高州市现辖行政区域。
专用标志使用
高州桂圆肉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广东省高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国家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高州桂圆肉的法定检测机构由高州桂圆肉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广东省高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国家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高州桂圆肉的法定检测机构由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
质量技术要求
(一)品种。
鸡眼、储良、石硖。
(二)立地条件。
土壤类型为赤红壤、红壤、黄壤,土壤pH值5.0至6.0,有机质含量≥1.5%,土层厚度≥60cm。
(三)栽培管理。
1.育苗:
(1)鸡眼:采用实生繁殖或自根砧嫁接繁殖。
(2)储良、石硖:以鸡眼为砧木进行嫁接繁殖。
2. 定植:春植在2月至5月,秋植在9月至10月进行。种植密度:每公顷种植数≤330株。
3.施肥:成龄果园每年每公顷施用腐熟有机肥≥20吨。
4. 环境、安全要求:农药、化肥等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境。
(四)采收。
采收期在7月上旬至8月上、中旬,果肉可溶性固形物含量≥15%。
(五)加工。
原料选择→修整、清洗→取肉→干燥→检验、分级→包装、贮存。
1.原料选择:选用24小时内采摘的鲜果,或低温储藏不超过20天,出库后4小时内的果实,果肉可溶性固形物含量≥15%。
2.取肉:
(1)灯笼肉取肉:采用圆筒去核刀,取出果核,剥掉果皮。
(2)片肉取肉:将鲜果放入温度为65℃至70℃的烘房内,烘制4至5小时,剥掉果皮,去掉果核;或者将果实剥掉果皮,放入温度为65℃至70℃的烘房内,烘制3至4小时,去掉果核。
3.干燥:
(1)生晒法:将果肉置于阳光下曝晒,直至果肉含水10%至15%;或者将果肉置于阳光下曝晒至果肉含水25%至30%,然后放入温度为55℃至60℃烘房内5至8小时,直至果肉含水10%至15%。在干燥期间定期翻动。
(2)干燥法:将果肉放入温度为55℃至60℃烘房内18至22小时,干燥至含水10%至15%结束。灯笼肉,先将果肉放在温度55℃至60℃的烘房内,烘至果肉含水35%至40%,移出烘炉进行整形,使其成为囊状,然后继续干燥至含水10%至15%。在干燥期间定期翻动。
(六)质量特色。
1.感官特色:(略)
2.理化指标:(略)
3. 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