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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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历,是在农历基础上产生出来的,带有许多表示当天吉凶的一种历法。由于装订成书,故又称历书。主要内容为二十四节气的日期表,每天的吉凶宜忌、生肖运程等。相传是由黄帝创制,故称为《黄历》。古代由政府颁发的历书,公布来年的年号节日节气,反映自然界时间更替和气象变化的客观规律,指导劳动人民的农业生产,也作为政府公文签署日期的依据。

战国至秦汉时期的历书称为日书。古时由朝廷负责天文历法的官署计算颁订,以皇帝的名义颁布,因此也称皇历,其内容指导农民耕种时机。清朝乾隆帝即位以来为避其名讳(弘历),改称时宪书,直至清末为止,是指历书是指按照一定的历法排列,并注明节气的参考书籍。因通书的“书”字跟“输”字同音,因忌讳粤语地区则多称通胜吉书

历史

中国最晚在战国时代就已经有历书存在,作为人民的生活指导手册。泰定五年(1328年),官印黄历高达三百多万本。

古时历书系由朝廷发布,如太史令唐代太史局司天监钦天监等,明朝崇祯二年至崇祯七年(公元1629年至1634年),徐光启领导下的历局组聘专家编纂了《崇祯历书》。清朝肇建,传教士将《崇祯历书》稍作整理,作《西洋历法新书》进呈清帝。它在很长一段时期内,是当时天文学家学习和研究西方天文学的重要著作。清代时,每年十月初一日钦天监颁布来年的黄历。此前,钦天监会按照是否改元等,定好新历,呈皇帝御览,皇帝在上面盖上玉玺。各择日师都参照朝廷颁布的《钦定协纪辨方书》,挂上各家堂号,另行出版“通书”。

信奉基督教太平天国颁行的黄历删去所有禁忌,只注明节气与礼拜天。宣统年间颁布的黄历,也禁止刊载宜忌、冲煞、方位、流年、太岁。

中华民国成立,既有官方发行的通书,又有由各地命相师自行研究出版,或将版权售予公私机关印行的历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1951年历书由新华通书社颁发,1975年历书由多家出版社多机构联合刊印。由于在文革时期传统历书被视为封建迷信,删除了术数相关内容。改革开放之后逐渐恢复。现在市面上流行的历书多为自行印制。

目前台湾每年印制的黄历大约为五、六百万本左右,八成以上为赠品。台湾的黄历、通书大约三分之二都宣称是从两百年前福建洪潮和的“继成堂”通书传承而来。

香港流行的源头则是广东“崇道堂”罗传烈通书。现时香港的黄历为私人印制,以蔡伯励所开设的真步堂发行的历书最为著名。

择日宜忌

在《黄历》中,有一文字最多的栏目,书写每日,进行各种活动的宜忌。以下是各种活动事项的术语。

形式演变

中国最早的历书是简牍和帛书,前者为刻字,后者用毛笔书写、装裱成轴。

唐太和九年(公元835年)前后,随着印刷术的发展,木板刻印的历书出现了。

争议

黄历版本众多,有官方版本、道教编写的版本、民间版本的农民历,官方版的通书以及道教均衍生许多流派,民间版本则是由平民或商人参考官方与道教版本而制作出的农民历,导致现代民众在查询宜忌书籍时,常常发生争端。

黄历的术数内容常因没有根据而被批评为迷信,但不少现代人仍然对黄历有很深的依赖。学者认为,黄历流行千年反映了华人因为生活的不确定性,而对择吉思想的笃信不疑。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