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灵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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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灵芝浙江省龙泉市特产,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010年5月24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批准对龙泉灵芝、平度大花生、湘莲、青海冬虫夏草、同心圆枣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总局2010年第54号)批准) 2020年9月,被纳入2020年第二批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

龙泉灵芝
龙泉灵芝
龙泉灵芝
龙泉灵芝
龙泉灵芝

产地范围

龙泉灵芝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为浙江省龙泉市现辖行政区域。

专用标志使用

龙泉灵芝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浙江省龙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龙泉灵芝的法定检测机构由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

质量技术要求

(一)菌种。

采用本地筛选、驯化、培育,在龙泉境内经2年的灵芝段木栽培试验,经菌种管理部门确认其种性适合在本地栽培,具有较高药用价值的菌株。

(二)栽培基质。

1. 基质要求:阔叶树原木,直径8cm至20cm为佳。

2. 砍伐时间:树木落叶至萌芽前。

3. 段木加工:原木在阴凉处存放,砍伐后15天至30天截断,截断长度宜28cm至30cm。

4. 芝场选择:海拔宜300m至600m,地处平整开阔、通风向阳,土质疏松、排灌方便、无洪涝灾害的地块。

(三)生产技术要求。

1. 菌种培养:培养基应符合行业及地方关于食用菌菌种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2. 灭菌:料温98℃至100℃并连续保持10h至12h。

3. 接种:灭菌后的段木温度≤30℃、气温≤25℃时进行两头接种。

4. 培养:15℃至30℃温度下培养90天至110天。

5. 出芝管理:

(1)荫棚:搭建2.5m至3m高度的棚架,光照度保持在 1000Lux至2000Lux。

(2)排场出芝:菌段排放在畦上,通风5天至10天后脱去菌袋,依次排放在畦上,菌段间距5cm至10cm,行距20cm至25cm,在菌段间填满土壤,并覆盖菌段不外露,覆土厚度1cm至2cm。

(3)棚内小气候控制:菌芽形成至子实体开片时,空气相对湿度保持在90%至95%;开片基本完成,菌盖边缘稍有黄色时,空气相对湿度保持在85%至95%;子实体趋于成熟至孢子弹射期,空气相对湿度保持在80%至85%;控制出芝荫棚的温度在20℃至30℃;光照度保持在1000Lux至2000Lux;灵芝原基形成到幼芝生长期,保持通风使空气中CO2的浓度低于0.1%。

(4)疏芝:每根段木保留1朵至2朵灵芝。

(5)越冬:采收结束后,冬季来临时做好清场,撤去覆膜和遮阴网,外露段木用土壤覆盖,厚度2cm至5cm,荫棚四周挖深排水沟。

(四)采收加工。

选择晴天在灵芝留柄1.5cm至2cm处剪下菌盖,烘干。

(五)质量特色。

1. 感官特色:菌盖中心厚度1.5cm至3cm,菌柄长度1.5cm至2cm,质地致密,灵芝密度≥0.35g/m³,菌盖硬度≥1600N。

2. 理化指标:水分≤13%,灰分≤1.5%,粗多糖(按NY/T 1676-2008标准方法)≥0.8%,三萜(以齐墩果酸计)≥1.1mg/kg。

3. 安全要求:产品安全指标必须达到国家对同类产品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