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紫皮石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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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紫皮石斛云南省龙陵县特产,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2013年12月31日,《质检总局关于批准对雷家店薄皮核桃等产品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2013年第190号)批准)

产地范围

龙陵紫皮石斛产地范围为云南省龙陵县现辖行政区域。

专用标志使用

龙陵紫皮石斛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云南省龙陵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龙陵紫皮石斛的检测机构由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

质量技术要求

一、种源

齿瓣石斛(Dendrobium devonianum Paxt.)。

二、栽培环境

产地范围内海拔1200m至2400m,年平均空气相对湿度84%,年平均气温15.0℃,无霜期200天至300天,年日照时数≥1800小时。

三、栽培管理

1.基质:成分为树皮、锯木屑等有机材质,pH值6.5至7.0,有机质含量≥10%,含水量30%至40%。

2.育苗:采用扦插、分株、组培及种子等无性繁殖和有性繁殖育苗。组培繁殖的原球茎继代在6代至8代,不定芽继代在4代至6代。

3.移栽: 3月上旬至5月下旬或8月上旬至9月下旬。移栽密度为50株/㎡至80株/㎡。

4.田间管理:

(1)遮荫:荫蔽度65%至85%。

(2)施肥:每667㎡(亩)施腐熟有机肥1000kg至1500kg。

(3)水分:生长期基质湿度在30%至40%,空气相对湿度在65%至85%。

5.环境、安全要求:农药、化肥等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境。

四、采收加工

1.采收:

(1)方法:采收分全草采收或茎条采收。全草采收包括根、茎、叶、花;茎条采收待叶片自然脱落、叶鞘变为银灰色后,采收当年生茎条。

(2)时间:全草采收的,全年均可;茎条采收的,当年11月至12月。

2.加工:

(1)鲜品:采收后及时除去杂物、剔除病株。

(2)干品:将鲜品置于50 ℃至60 ℃烘干至含水率≤12.0%。

五、质量特色

1.感官特色:

(1)鲜品:表面黄绿色,带紫斑点或条纹,老熟时叶鞘呈银灰色,间有褐色斑,节间裸露部分呈紫色;略具青草香气,味淡,后微甜,嚼之初有粘滑感,继有浓厚粘、黏滞感。

(2)干品:未抛光呈银灰色,抛光后呈黄绿色、暗红色或金黄色;略具青草香气,味淡,后微甜,嚼之初有粘滑感,继有浓厚黏滞感;枫斗呈螺旋形卷曲、条长≤10cm、直径≤1.3 cm,干条为长条形,精粉呈粉末状。

2.理化指标:

(1)鲜品:水分≤85.0%,多糖(以无水葡萄糖计)≥30.0%。

(2)干品:水分≤12.0%,总灰分≤6.0%,酸不溶性灰分≤1.0%,水浸出物≥30.0%,粗多糖(以葡萄糖计)≥30.0%。

3. 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