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漆筷,湖北省恩施州来凤县特产,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008年5月30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批准对桓仁山参、桓仁蛤蟆油、延边黄牛肉、来凤漆筷、临潼火晶柿子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2008年第65号)批准)
产地范围
来凤漆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湖北省来凤县人民政府《关于界定“来凤漆筷”地理标志产品范围的函》(来政函〔2006〕40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湖北省恩施州来凤县相翔凤镇、绿水乡、漫水乡、百福司镇、大河镇、旧司乡、三胡乡、革勒车乡等8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专用标志使用
来凤漆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湖北省来凤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质量技术要求
(一) 品种。
镶嵌贝壳、生漆涂刷盖面的筷子。
(二)原辅材料要求。
1. 材质:
楠竹或木材。木材为樟木、榉木、檀木、核桃木、梨木、樱桃木、黄杨木、枇杷木。
2. 桐油为产自湖北省来凤县的金丝桐油,澄清透明,无杂质。
3. 生漆必须用湖北省利川市产自茅坝地域内的漆。
4. 用产自酉水河畔无污染的贝壳。
(三)生产工艺。
1. 原材料处理:
(1)竹、木:楠竹破开或原木锯成厚度2.5cm的木板,置入蒸煮池中,加热至沸腾,持续24h。移入蒸汽室湿蒸6h至12h,再移入干燥室,在45℃至50℃温度条件下干燥7d至8d,含水率≤8%。
(2)生漆、桐油:依次用80目、180目、320目滤布过滤,置入研磨釜,反复研磨后加入适量桐油。
(3)贝壳:破碎,筛分。
2. 工艺流程:(图略)
3. 工艺要点:
(1)干燥的竹、木含水率小于或等于8%;
(2)生漆中加入桐油应根据不同季节适用添加;
(3)每道涂漆要轻薄、均匀,自然阴干后才能加漆,5道漆后开始反复打磨与涂漆,先粗磨后细磨,涂漆次数不少于30道;
(4)用烧制的1200目粘土砖瓦灰调水,用手推光。
(四)质量特色。
1. 外观要求:具有光泽,无浑暗,花纹清晰,筷体流畅光滑,无痕迹;微有酸香味。
2. 理化要求:
(1)尺寸与公差:应符合表1规定。(表略)
(2)耐温:未镶嵌贝壳部位在沸水中煮2h,漆膜无裂纹、无破损。
(3)耐磨性:工作盘转速70r/min 至75r/min,磨转次数为2000转,漆膜局部未露白或轻微露白。
3. 卫生要求:(略)
4. 安全要求:产品安全指标必须达到国家对同类产品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