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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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7日 (六) 18:21东方讨论 | 贡献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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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独立宣言
约翰·杜伦巴尔之名画常遭误解为独立宣言签署人之群像,但实为五人小组上呈大会其成果
杰斐逊起草的美国《独立宣言》手稿

  《独立宣言》汉语拼音:Duli Xuanyan;英语: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即《美国独立宣言》(英语:United States 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为北美十三个英属殖民地宣告自大不列颠王国独立,并宣明此举正当性之文告。宣言之原件由大陆会议出席代表共同签署,并永久展示于美国华盛顿特区之美国国家档案馆。此宣言为美国最重要的立国文书之一。

  1775年北美殖民地爆发了北美独立战争。1776年7月4日第二届大陆会议通过了《独立宣言》,是日定为美国国庆日。资产阶级民主派T.杰斐逊是宣言的主要起草人。宣言继承和发展了欧洲思想家关于天赋人权和社会契约理论,阐述了殖民地人民争取独立的理论根据。指出一个民族有权解除他们同另一个民族之间的政治关系,并在世界各国之间,依照自然法和上帝意旨选择独立和平等的地位。宣言宣布,一切人生而平等,上帝赋予他们诸如生存、自由和追求幸福等不可让与的权利。指出为保障上述权利,人们才建立政府。任何政府一旦损害这些权利,人们就有权改换它或废除它,建立新政府。宣言列举和痛斥了英王对殖民地实施的暴政,向全世界庄严宣告北美殖民地脱离英国,自由独立的[美国|美利坚合众国]]正式成立。《独立宣言》第一次以政治纲领形式确立了资产阶级的革命原则——人权原则。马克思称它为“第一个人权宣言”。宣言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北美殖民地人民争取自由独立的政治愿望。另一方面,由于屈从于种植园奴隶主的压力,宣言没有宣布废除奴隶制,“天赋人权”也不包括黑人印第安人、契约奴和妇女,暴露了美国资产阶级革命的不彻底性和人权的局限性。

  《独立宣言》的发表对发动群众进行独立战争,对争取各国人民的同情和支援,对利用法国等国与英国的矛盾开展外交斗争并最终组成反英联盟,都起了重大作用。宣言对推动后来的欧洲各国资产阶级革命,特别对法国大革命及其《人权宣言》产生了积极影响。

起草与采用

  1776年6月,马萨诸塞州的约翰·亚当斯、宾夕法尼亚州的本杰明·富兰克林、维吉尼亚州的托马斯·杰斐逊、纽约州的罗伯特·李文斯顿、康乃迪克州的罗杰·谢尔曼(Roger Sherman)(即后世所称之五人小组(Committee of Five))聚集起草合宜之文告以宣示独立之决心。五人小组决议,宣言由托马斯·杰斐逊独立起草后对富兰克林与亚当斯展示,富兰克林一人即至少修订了其中48处。杰斐逊后据此誊录了一份修订版,由五人小组于1776年6月28日上呈大陆议会。

  1776年6月7日,维吉尼亚的理查·亨利·李(Richard Henry Lee)上呈李氏决议文(Lee Resolution)至大陆议会;7月2日,正式宣告独立。决议文中写道:“兹决议:合众殖民地为,亦应是,自由独立之国家,其免除自身对不列颠王室之拥戴;其与大不列颠国之一切政治联系为,亦应是,彻底无效。(Resolved: That these United Colonies are, and of right ought to be, free and independent States, that they are absolved from all allegiance to the British Crown, and that all political connection between them and the State of Great Britain is, and ought to be, totally dissolved.) ”   大陆议会于宾夕法尼亚的独立厅采纳独立宣言时,曾小幅重写部分总纲。宣言全文于8月10日送达伦敦。

  无庸置疑的荷兰的独立宣言深深的影响美国独立宣言,然而关于这一点却不为主流观点所认同。

复写本与副本

  1776年7月4日,大陆议会决议采用本宣言,其手写之初稿由议会主席约翰·汉考克与秘书查尔斯·汤森(Charles Thomson)签署后,即送往数个街口外的约翰·当列普(John Dunlap)印刷厂印制。当晚即产出150份至200份的印刷本,今称当列普单面印刷版(Dunlap broadside)。其中一份于七月六日送达乔治·华盛顿将军手中,他于七月九日对驻扎于纽约的部队宣读。尚存的25份当列普单面印刷版为本宣言最古老之现存版本,手写之原稿今已不存。

  7月19日,大陆议会裁示,手抄誊录一份印刷版的宣言以供与会代表签署。这份抄本的原稿由提摩西·梅拉克(Timothy Matlack)在议会秘书之协助下,大字正体誊录而成。大部份与会代表于1776年8月2日签署本宣言,依据各人所代表的殖民州之地理位置,由北而南排序。数名代表因未出席会议,须于日后补行签署,其中有两名代表甚至根本没有签署。后来才加入大陆议会的代表们允获补签,最终共有56名代表签署本宣言。这份原稿今展示于国家档案署。

  1777年1月18日,大陆议会裁示,本宣言应更广为传布。经由玛丽·凯瑟琳·高达德(Mary Katharine Goddard)制作第二份手抄本。第一份手抄本上仅列出汉考克与汤森的姓名,第二份手抄本方列明所有的签署人。

  1823年,印刷专家威廉·史东(William J. Stone)衔国务卿约翰·昆西·亚当斯之命,制作与原件毫无二致之雕版印刷本。史东使用湿墨转印法,即湿润原件之表面,并将原件上的部份油墨转印至一片铜质平板上。该铜质转印板后经蚀刻,用以反复压印,制作副本。1776年制作的原稿因十九世纪时的不当保存而历尽风霜,史东的雕版印刷本反而成为现代重制品的基础。

  1776年7月6日至8日,本宣言由宾夕法尼亚的史坦因与西斯特(Steiner & Cist)译为德文,印刷成单面不折叠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