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林清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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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丛林清规汉语拼音:Conglin Qinggui;英语:Monastic Regulations),僧伽制度的一种。丛林指寺院,梵文或的音译,为阿兰若,略称兰若,意为森林、树林,转而指寂静处、空闲处、无静声、远离处、空家等,原为比丘习静修习之所,后一般指寺院;清规即维持寺院清净的规约,也就是僧众日常应遵行的规定。

  印度的寺院原有两种,一种叫僧伽蓝摩,梵文的音译,略称僧伽蓝或伽蓝,意为众园,指僧园、僧院,或寺院。僧伽蓝中居住的僧侣,依受戒先后有长幼次序之分,伽蓝内的事务要由全体僧众共同决定。僧人于村外空隙地自造小屋居住,或不造房屋,仅止息于大树之下,即称阿兰若。比丘自建的阿兰若,若本人远游,即算弃舍,别的比丘可迁入居住。

  佛教传入中国后,僧人的日常行持、说法、普请(劳动)等的规则,逐渐建立起来。最早为东晋道安立下的规范。唐代百丈禅师创立了禅宗寺院的清规,名《百丈清规》,设置十务,分司各事;规定僧侣在修道的同时,必须参加农业生产,自食其力,“一日不作,一日不食”,过农禅的生活。《百丈清规》至宋初就已失传。以后各寺都有各自的清规,内容不尽相同。到元至元四年(1338),德辉禅师参照唐宋诸家清规,依托百丈之名,撰成《敕修百丈清规》,即今传的《百丈清规》,八卷。全书共九章:一祝、二报恩、三报本、四尊祖、五主持、六两序、七大众、八书腊、九法器。各章对寺院僧团的上下组织体制、宗教活动、日常生活等有较详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