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周琉璃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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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周琉璃器春秋战国时期的玻璃制品。又称料器。琉璃器在西周墓葬中已有出土。春秋时期有陕县上村岭虢国墓地等少数几处发现,器类限于珠、管一类的小件串饰,春秋中期始见琉璃环。战国时期的琉璃器,迄今已在黄河、长江和珠江流域发现50多处,大多出在墓葬中。长沙地区100多座楚墓中出土有200多件,品类齐全。除珠、管外,还有壁、瑗、环、璜、剑饰(剑首、剑珥)、印章等,品类齐全,保存良好。各地出土的琉璃器,有透明和不透明两种,呈乳白、米黄、深蓝、豆青、翠绿、淡紫、黑褐等多种色彩,间或有美丽的图纹。

东周琉璃器大多用作装饰品,如佩饰、嵌饰等,以珠、管类最常见。琉璃珠多呈球形或多面球形,少数作椭圆或梭形,中穿小孔,球径一般1~2厘米,最小的仅0.2厘米,最大的4.2厘米。球面上常有多组由蓝色圆点和白色圆圈组成的“鱼目纹”,有的圆圈内、外形成多彩的套色,俗称“蜻蜓眼”。琉璃管多圆柱体,个别呈四棱或六棱柱体,纵穿一孔,一般长2厘米,柱径0.5~0.6厘米,最大的长4.3厘米。在墓葬中,琉璃珠、管每与小晶、玛瑙、玉、石饰件组成串饰,佩于死者颈项、耳部或腕部。漆器或青铜器上也有嵌琉璃珠饰或片饰的,著名的越王勾践剑的剑格上即嵌有蓝色琉璃(见彩图)。长沙楚墓出土的琉璃璧,直径一般在6~9厘米之间,最大的直径18厘米,饰谷纹,边缘或有弦纹,与玉璧的造型无异。琉璃剑饰的制作也很精致,饰柿蒂纹、蟠龙纹或谷纹。

对战国时期琉璃璧用 X射线分析方法鉴定表明,其结构属于玻璃态物质,因此,玻璃史研究者多主张应称之为玻璃。国内、外学者所做定性、定量分析表明,战国时期琉璃器都属于PbO-BaO-SiO2系统,即以二氧化硅为基质的铅钡玻璃,与古埃及和古罗马的钠钙玻璃不同。应指出,含有多量的钡是中国先秦至西汉时期玻璃的显著特点,同时,琉璃璧、剑饰等器物的形制、纹饰,都属战国时期同类器物的典型式样,印章上又铭刻着中国特有的文字,这进一步证明东周玻璃制品是古代中国人自行熔制的。至于“蜻蜓眼”式琉璃珠是否受到西方影响等问题,还有待进一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