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与中日韩(10+3)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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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盟与中日韩(10+3)合作(ASEAN Plus Three Cooperation,APT)

  【发展历程】东盟与中日韩(10+3)合作源于1990年马来西亚总理马哈蒂尔提出的“东亚经济集团”(EAEG)设想。1995年,在曼谷举行的东盟峰会提议举行东盟与中日韩领导人会晤。1997年,首次东盟与中日韩(时为9+3,柬埔寨加入东盟后称10+3)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在吉隆坡举行,正式启动东盟与中日韩合作进程。2004年,各方一致同意,将10+3作为建立东亚共同体这一长期目标的主渠道。

  【成员】东盟10个成员国(文莱、柬埔寨、印尼、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与中国、日本和韩国。

  【主要机制】10+3合作在财金、粮食、减贫、灾害管理等20多个领域开展务实合作,建立了67个对话与合作机制,形成了以领导人会议为核心,以部长级会议、高官会、大使级会议(CPR+3)和工作组会议为支撑的合作体系。

  领导人会议是最高层级机制,每年举行一次,主要对10+3发展做出战略规划和指导,迄已举行21次。15个部长级会议机制负责相关领域政策规划和协调,高官会负责政策沟通,CPR+3负责就合作具体问题进行协调。此外,10+3框架下还建有官、产、学共同参与的东亚论坛(EAF)及二轨的东亚思想库网络(NEAT),为10+3合作提供智力支撑。

  【重要文件】《东亚合作联合声明》(1999年)、《东亚研究小组最终报告》(2002年)、《第二份东亚合作联合声明》(2007年)、《清迈倡议多边化协议》(2009年)、《10+3大米紧急储备协定》(2011年)、《关于10+3互联互通伙伴关系的领导人声明》(2012年)、《东亚第二展望小组(EAVGII)报告》(2012年)、《10+3关于促进可持续发展合作声明》(2016年)、《10+3合作工作计划(2018-2022)》(2017年)、《10+3领导人关于粮食安全合作的声明》(2017年)、《关于10+3合作20周年的马尼拉宣言》(2017年)、《10+3领导人关于合作应对细菌耐药的声明》(2018年)。

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