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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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英语:system of multi-party co-operation and political consultation under the leadership of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中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马克思主义多党合作思想和统一战线学说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

这一制度是在长期革命与建设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在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在反对蒋介石政府独裁统治、争取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的过程中合作,并逐渐确立了共产党在多党合作中的领导地位。1949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今北京)召开,会议制定并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成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政治基础。

1987年10月,中共十三大报告明确提出“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概念,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开始向制度化方向发展。

1989年12月30日,中共中央制定了《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第一次以中共中央正式文件的形式规定了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合作共事的准则,明确了多党合作的性质、内容,从多方面规定了合作与协商的形式和程序。意见的出台标志着多党合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1993年八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写进宪法。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基本内容是: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坚持和完善这项制度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之一。②中国共产党是领导社会主义事业的核心力量。没有这个坚强的领导核心,就不可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③在中国革命和建设中,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建立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亲密关系。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不是在野党,更不是反对党。④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共产党领导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的重要组织形式,应该充分发挥它在中国政治生活中的作用。⑤各民主党派进行多党合作的主要内容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点。它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革命与建设实际相结合的一个创造。坚持和完善这项制度,对巩固和扩大爱国统一战线,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促进全国各族人民大团结,实现党和国家的总任务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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