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宦官制度

来自中文百科,文化平台
跳转至: 导航搜索

中国古代宦官制度英语:ancient Chinese eunuch system),中国古代专用阉割的男子从事君主及其家族生活服务以及宫廷警卫、诏令传达、监视臣下等活动的制度。虽然有些国家(如古希腊、罗马、奥斯曼帝国等)历史上也有使用阉人的情形,但影响不大。中国的宦官势力则高度体制化,为君主专制的重要部分,曾在历史上产生过深远的影响。

宦官在史书上有阉宦、阉人、中人、内臣、刑臣、太监、公公等多种称谓,主要来自因罪被处宫刑者、自愿阉割进宫者、自宫者、阉割的战俘及被拐卖人口等。有关宦官的记载始见于周代的《诗经》和《周礼》。虽然宦官地位极其低贱,但因亲侍君侧,很容易邀宠弄权。春秋、战国已有齐国竖刁、宋国伊戾干政的记载,进入大一统的君主专制时代后,宦官势力日渐强大,其组织也逐渐完备。秦朝赵高以宦官身份任中书令,操纵朝政,甚至策动政变,废立君主。两汉时期宦官组织已经非常庞大。西汉掌管机要、出纳王命的中书谒者令,以及随侍皇帝的中常侍等职,也常常由宦官充任。东汉中常侍10人全用宦官,还有小黄门20人,负责传达诏令,控制了皇帝联系外廷大臣的咽喉,酿成东汉后期宦官专权与“党锢之祸”。

中唐以后,宦官制度发生了明显的变化。首先是宦官不仅逐渐过问一般政事,而且自肃宗朝开始控制了中央禁卫部队——神策军;其次是在代宗时期设立了专由宦官担任的内枢密使一职,宦官又控制了处理机要事务的权力;再次是由于皇帝对地方将领不信任,经常以亲信宦官外出监军领兵,从而使宦官控制了内外兵权。这是中国历史上宦官干政的第二个高峰,以至于宪宗到昭宗9个皇帝中有7个出自宦官扶立,宪宗、敬宗更被宦官杀害,皇帝与外官多次合谋铲除宦官势力的斗争也都以惨败告终。

宦官组织在明洪武末年就有所谓二十四衙门,人数逐年增至10万余。明成祖朱棣因以篡夺登位而不信任外官,遂在许多事情上倚重宦官,尤其是他把统领特务机关——东厂的权力委任于宦官,明代庞大的特务组织从此落入宦官的掌握之中。加上明代中期以后许多皇帝懒于理政,司礼监秉笔太监又逐步控制了代皇帝批阅奏章的权力。宦官既有代皇帝出令的大权,又利用无孔不入的特务机构任意逮捕镇压官民,宦官专政之祸遂积重难返,非至明朝覆灭不止。

君主专制制度是产生宦官制度乃至宦官之祸的总根源。设置宦官的直接目的是因为既要有人服侍君主及其众多后妃等皇室成员,又要确保君主对宫中女性的独占和皇家血统的纯洁性。宦官制度与皇位世袭制度、后妃制度密不可分。而在中国的皇位嫡长子继承制度下,往往选立幼儿、弱智、昏庸之辈登上皇位,造成事实上的权力真空,这就很容易使活动于皇帝身边、担负联系皇帝和大臣重任的宦官势力趁虚而入,窃弄威柄。加上皇帝以一人专制天下,对外廷官员“举无可信”,而宦官则没有后代,社会地位极其低贱,君主往往更愿意委政于这些家奴。这正是理解宦官之祸防不胜防的关键所在。

宦官专权意味着皇权的旁落,意味着皇帝无法起到政治平衡作用而发生了统治秩序紊乱,因而它又是君主专制制度的一种变态形式。宦官由于自身生理畸形、地位卑贱而极易产生病态的补偿报复心理,加之他们缺少文化教养和必要的权力合法性资源,宦官专权之时,往往就是历史上矛盾最尖锐、政治统治最黑暗的时期。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