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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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拼音:zhǔ tí
注音:ㄓㄨˇ ㄊ一ˊ
解释:1.文艺作品中所表现的中心思想。 2.文艺创作的主要题材。 3.音乐中重复的并由它扩展的短曲;主旋律(如奏鸣曲或交响曲中者)。 4.题目。
例:在美术作品中,主题是作品所反映的一定生活现象的社会意义和作者对于这种生活现象的认识、情感、态度和评价,是作品内容的主导因素与核心,也是艺术家对题材进行艺术加工所得出的思想结晶。

【音乐学】

主题(theme),作为乐曲的基本乐思,并用作全曲或乐曲一部分的发展基础的音乐素材,称为主题。16世纪中叶,意大利音乐理论家G.扎利诺首先将这个词引用于他的和声著述中。其后,其他理论家也应用这个词或另外的近义词,但其含义和今天所说的主题并不完全相同。扎利诺的主题是指重复出现的带有变奏的曲调。18世纪末一些理论著作中所说的主题,是指奏鸣曲乐章中主要的段落或乐句。19世纪中叶,主题一词已具有今日的含义,不限于指作品的开头部分,并出现了第1主题、第2主题等名称。

主题这一术语主要用于赋格曲、奏鸣曲式及变奏曲中。上述3类曲式所容纳的主题量不等。赋格曲一般只有1个主题,2个主题的赋格曲较少,3或4个主题的极少见。奏鸣曲式至少要有2个主题,前一主题称主部,后一主题称副部。主部与副部(特别是副部)也可以由几个主题组成,形成主题群。变奏曲一般也只有1个主题,双主题的较少,与赋格曲相似。不同的是赋格曲主题通常比较短小(有时仅2、3个小节),变奏曲主题大多为二段式,至少是乐段或完整的乐句。

在音乐作品中,主题的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主题的质量并不表现在它的复杂程度,而在于它的音乐内涵与结构上的逻辑性。早期赋格曲中的主题往往缺乏个性与周密的设计,未能达到完美的境地。J.S.巴赫在前人的基础上大大提高了赋格曲主题的素质,使它们具有极高的艺术价值。L.van贝多芬对奏鸣曲式的重大贡献之一是赋于这一类型的主题以强烈的戏剧性,从而把奏鸣曲式的表现力提到新的高度。H.柏辽兹发展了前人的表现手法,把贯穿在他的《幻想交响曲》中的主题称为固定乐思,以此代表他所倾心的女子史密森,使主题除一般地作为曲式结构的要素外,更与特写的人物或情景联系在一起,从而增强主题在形象表现上的意义。对同时代及以后的作曲家如F.李斯特、R.瓦格纳、П.И.柴科夫斯基、Н.А.里姆斯基-科萨科夫、R.施特劳斯等影响很大。

除了赋格曲、奏鸣曲式与变奏曲外,主题一词有时也用来称呼其他曲式中具有主题特性的音乐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