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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品中正制''',又称'''九品官人法''',是[[魏晋南北朝]]时期中央政府的[[官员]]选拔制度,用于代替始于[[汉武帝]]时期的[[察举制]]。雏形产生于[[曹操]]掌权时期。[[东汉]]延康元年(220年)[[曹魏]]建立前夕,由吏部尚书[[陈群 (三国)|陈群]]正式提出。此制至西晋渐趋完备,南北朝时又有所变化。该制度在[[隋文帝]]时期由[[科举制度]]取代。 《[[三国志]]·魏志·陈群传》:“文帝在[[东宫]],深敬器焉,(中略)及即王位,封群昌武亭侯,徙为尚书。制九品官人之法,群所建也。” 九品中正制创立之初,评议人物的标准是家世、道德、才能三者并重。但由于魏晋时充当中正者一般是二品,二品又有参预中正推举之权,而获得二品者几乎全部是门阀世族,故门阀世族就完全把持了官吏选拔之权。于是在中正品第过程中,才德标准逐渐被忽视,家世则越来越重要,甚至成为唯一的标准,到西晋时终于形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局面。九品中正制不仅成为维护和巩固门阀统治的重要工具,而且本身就是构成门阀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到南朝时期,在中正的评议中,所重视的只是魏晋间远祖的名位,而辨别血统和姓族只须查谱牒,中正的品第反成无足轻重的例行公事。在十六国和北朝时期,由于各政权具有少数民族统治的性质,九品中正制的作用不能与两晋南朝相提并论。北魏初、中期,未行九品中正制。孝文帝改制,班定族姓,始立九品中正制。但自河阴之变后,此制亦流于形式。到了隋代,随着门阀制度的衰落,此制终被废除。 ===历史背景=== 最早,汉代推行[[察举制]],再由中央加以一番考试。长久以来为地方官吏以及[[门阀]]把持,乃至贿选之风极盛。其先是对策,只是征询意见。直到东汉后期,始正式有考试,其时只为考试制度之一部份。汉末天下大乱,察举制无从推行。朝廷用人缺乏客观标准,武人在行伍中滥用人员,不依制度。 曹魏时,以陈群之议,始创设九品中正制以选拔人才。此制大体,实际将人才选拔权力收归中央。在中央任职,“贤有识见”者,由各州郡分别公推大“中正”。 ''《太平御览》卷265引《傅子》:“魏司空陈群,始立九品之制,郡置中正,评次人才之高下,各为辈目,州置都而总其议”;又引应琚《新论》曰:“百郡立中正,九州置都士,州闾与郡县,希足束如马齿,生不相识面,何缘别义理”;又引《吴志》:“习温为荆州大公平,大公平,即州都也。”'' 中正必须是二品现任中央官。由中正以簿世(谱牒家世)、行状(才干、道德)、乡品(中正鉴定)为标准查访评定州郡人士,把人才分成九品: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各地大小中正,就其所知,分别品第。并加评语。给乡品前先列某一层次,即所谓“辈目”,由小中正(郡)列入记录,襄助大中正(州)核定后,最后转呈以六条作举荐标准: * 忠恪匪躬 * 孝敬尽礼 * 友于兄弟 * 洁身劳谦 * 信义可复 * 学以为己 中正制每隔三年清理调整。 两晋时期,司马氏标榜作为[[清议]]的主要对象。进入南朝以后,清议的范围明显扩大了,当时除了不遵孝道和有违丧纪者仍要受到清议处罚外,被列入清议的还有以下多种名目: * 赃污淫盗:自[[刘宋]]以后,士人犯盗赃罪者也皆由中正记注清议之目,禁锢终身。 * 婚姻失类:南朝士族为了维护门第族望的纯洁性,把婚姻关系严格限制在士族范围之内,不与寒门通婚。士族如果不严守这种限制,便被视为婚姻失类,要受到清议处罚。 * 感恩乘错:在涉及冠婚丧祭等重要礼制的往复书札中,若是“笔迹过鄙,无法度”,则被视为“秽书”,“合朝耻辱”。 * [[乱伦|内乱]]:晋代对破坏家庭伦常的行为也加以清议处罚,但概念较为笼统。[[陈 (南朝)|陈]]时则将与祖父和父妾通奸者定为“内乱”,列入清议之目,终身禁锢。 ===影响=== 九品中正制是要改进汉末察举之颓风,汉末人口流徙,户籍紊乱,乡论不能行,于是以出身该地的贤能京官,评论当地之人士优劣,以代乡论;强化中央集权,全国人才集中到中央。 九品中正制,在初期的确替曹魏选出不少人才,又能一定地调和地方势力。但地方无才,混淆考课[[铨叙]]与选举。到[[西晋]]中期,由于司马氏乃一世家大族,所以实际中正官都从世家大族中选定,造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 [[八王之乱]]后,这种不公平现象曾经受到一定遏止,但到[[东晋]]后,由于门阀制影响又再度浮现,促成[[孙恩之乱]]。从[[南北朝|南朝]]开始,面对寒人庶族逐渐越过九品中正治制的障碍,进入或混入士族行列,原本世家大族为防止庶族进一步假冒士族,便编写[[谱牒]],[[谱牒学]]成为一门学问。 中正制多重家世,少看贤愚,整个[[魏晋南北朝]]时期都以此制选官,遇到战乱还能选出优秀人才;和平过久则造成社会风气浮靡,世族弟子终日[[清谈]],不问国事。世族为维持门第血统,婚姻必择门当户对。 到了[[隋代]],随着[[门阀制度]]的衰落和[[科举制度]]实现,此制终被废除。 ===参见=== *[[荫袭]] *[[世袭罔替]] *[[家族]]、[[士族 (中国)|世族]] *[[裙带关系]] *[[特权阶级]] *[[富家子弟]] *[[世袭贫穷]] *[[阶级流动]] *[[社会不平等]] [[Category:曹魏中央官制]] [[Category:晋朝中央官制]] [[Category:南北朝中央官制]] [[Category:中国名数9]] [[Category:中文词典]] [[Category:J音词语]] [[Category: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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