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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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断》唐代张怀瓘著并序。三卷。成书时间727年(开元十五年)。收录古今书体和书家名。上卷叙书法十体以及其源流之异,并著十赞,末为一论;中、下卷载古今书家姓名“较其优劣之差,为神妙能三品,人为一传,亦有随事附者,通为一评,究其臧否”(书断序),每品各以体分,下卷末有“系论”一篇,实际是跋尾。“以风神骨气者居上,妍美功用者居下”(《书议》)为评判标准,体现了唐代书法艺术从初唐注重秀美妍丽到盛唐更重壮美遒劲的发展。首次提出中国书法艺术和书法家有神、妙、能三品之分。收入唐代张彦远编《法书要录》。传世主要有《法书要录》本、《墨池编》本。

  《书断》是唐代书法评论名作,尽录自古至唐的书体及书法家的姓名。《书断》包括上中下三卷。上卷列录古文,大篆,小篆,八分,隶书,章草,行书,飞白,草书等十体。各述其源流,系之以“赞”最后一篇总论。

  中卷和下卷尽叙神,妙,能三品书法家,每品之下又以书体为分,并加以评论。神品,妙品属中卷,能品在下卷。下卷于“能品”之后附有总评。

  “神品”列大篆,籀文,小篆,隶书,行书,章草,飞白,草书八种书体,计25人,除重复外,得12人。“妙品”列古文,大篆,八分,隶书,行书,章草,飞白,草书八种书体,计98人,重复除外,得39人。“能品”列除籀文外的九种书体,计107人,重复除外,又35人。全书共录书法家86人。前标姓名,后列小传,传种附录又有38人。小传记述颇详,多载轶闻。

  书断在内容方面有许多独特之处。

  第一,对各种书体的起源,特点,发展,书法的内在规律及文字的关系等一系列具有学术价值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在充分吸收前人成果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张怀瓘认为,书是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是适应文化发展的需要而产生的。文字又是由八卦演变而来的。所以,他在论述书法的发展过程时,花了不少力气对八卦的产生作了研究,这样便将书法置于文化这个大背景种加以探索,从而使研究的视野更佳开阔。他认为,书法作为一门艺术,有其自身发展变化的历史。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书法表现处不同的特点,评论不同阶段的书法家作品,既不能根据其时代,也不能按照其流派,而应该看它是否符合书法本身的规律。值得注意的是,张怀瓘将书法与社会伦理直接对应起来。

  第二,运用新的品评方法区分自古至唐的书法家,提出了“神”“妙”“能”的概念。张怀瓘既将古今书法家分成不同的品列,从而带有魏晋以来品评任务的余习,又运用了全新的“神”“妙”“能”的美学范畴,而未照搬此前流行的九品论人发,这就与前人有所不同。

  第三,依据大量的可观事实,对人物进行恰如其分的评价。《书断》征引繁博,品论允当,前人早又定评,所引既有书法家的行事,又有权威人士的评说;既有历史记载,又有民间传说。这样,便使人们对所载书法家有较为全面,可观的认识。

特色

  《书断》属于品第古今书法家的书法理论著作。它比起前人的同类作品至少有两点不同之初:其一是在品评书家之前,叙述各种书体及其源流,这也许是受了孙过庭《书谱》的某些启发。其二是改以往的九品论人为“神”“妙”“能”三品,朝美学标准品第书法家的方向迈进了一步,这当然也是当时门第观念不甚流行的时代意识在张怀瓘思想上的反映。

  《书断》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不仅其书流传不断,而且出现了补续之作,从而扩大了其对后代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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