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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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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99637.png|right|thumb|800px|2006年4月,点校本“二十四史”及《清史稿》修订工程专家论证会后,专家们合影,坐于前排中间的老者为任继愈,徐俊为国史修订工程工作委员会的办公室主任(后排左三) ]]  1921年,中华民国北洋政府大总统[[徐世昌]]下令将《[[新元史]]》列入正史,与“二十四史”合称为“二十五史”,中华民国教育部采用“二十五史”,但除[[台湾]]地区外多数地方不将新元史列入,而改将《[[清史稿]]》列为二十五史之一,或者将两书都列入正史,则形成了“二十六史”。[[文件:99637.jpg|right|thumb|800px|2006年4月,点校本“二十四史”及《清史稿》修订工程专家论证会后,专家们合影,坐于前排中间的老者为任继愈,徐俊为国史修订工程工作委员会的办公室主任(后排左三) ]]  1921年,中华民国北洋政府大总统[[徐世昌]]下令将《[[新元史]]》列入正史,与“二十四史”合称为“二十五史”,中华民国教育部采用“二十五史”,但除[[台湾]]地区外多数地方不将新元史列入,而改将《[[清史稿]]》列为二十五史之一,或者将两书都列入正史,则形成了“二十六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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