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地关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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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地关系论汉语拼音:Ren Di Guanxi Lun;英语:Man-Land Relationship,Theory Of),有关人类及其各种社会活动与地理环境关系的理论。指人文地理学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有关人地关系的思想和学说。人地关系论是人文地理学的基础理论,也是人文地理学研究的中心课题。

  人地关系是自人类起源以来就客观存在的关系。人类的生存和活动,都要受到一定的地理环境的影响。人地关系就是指人类社会向前发展的过程中,人类为了生存的需要,不断地扩大和加深改造和利用地理环境,增强适应地理环境的能力,改变地理环境的面貌,同时地理环境影响人类活动,产生地域特征和地域差异。人地关系的地域性或地域组合,是人文地理学研究的特殊对象。

  在古代人地关系的认识中,中国有以天命论为基础的神怪论和不可知论,也有以“人定胜天,天定胜人”为代表的朴素的人地相关思想。西方既有埃拉托色尼等为代表的把地球作为人类家乡的观点,也有神的干预和上帝主宰一切的思想。欧洲文艺复兴和资本主义出现以后,J.博丹和孟德斯鸠等学者开始提出气候对人类活动的影响的思想。近代地理学的奠基人A.von洪堡和C.李特尔对人地关系论的发展作出了很大贡献。洪堡认为,人是地球这个自然统一体的一部分,地理学是研究各种自然和人文现象的地域结合。李特尔把自然现象的研究与人文现象的研究结合起来,把地球看作人类活动的舞台,认为地理学的中心原理是自然的一切现象和形态对人类的关系。这些思想对后来环境决定论的形成起到一定作用。F.拉采尔详细探讨了地球表面居民分布、人类迁移和民族特性等对于地理环境的依赖关系,并将C.R.达尔文的生物进化学说引入人文地理学,认为各地区人类活动的特征决定于各地地理环境的性质。以后这种思想被E.C.森普尔和E.亨廷顿等学者片面地夸张,进一步发展成为环境决定论,也有人称之为决定论或必然论。

  20世纪初,以法国的P.维达尔 - 白兰士为代表的法国地理学派,对地理环境决定论提出异议,主张自然环境为人类活动提供了多种可能性,但这种可能性变为现实,则完全是由于人类方面的诸条件所决定。他认为自然界对于人类没有必然,只不过提供机遇或阻难,人类是选择或支配这种机遇的主宰。这种观点被称为可能论,是对人地关系论的重要发展。此后,出现了诸如行为地理、感应地理、或然论、适应论、生态调节论、文化景观论等观点,从不同的角度研究人地之间的相互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