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发展阶段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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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格发展阶段论汉语拼音:Renge Fazhan Jieduan Lun;英语:Personality Development Stage, Theory Of),E.埃里克森提出的一种以精神分析的观点阐述人格发展的理论。S.弗洛伊德等一些精神分析家从不同的角度强调自我在人格形成和发展中的作用,从而构成了精神分析的自我心理学。埃里克森认为,自我是个人发展中的主要力量,是个人的过去经验与当前认知范围内所面临的社会任务的结合,能引导心理性欲向着社会所规定的方向发展。

  埃里克森认为,人的发展是一个进化过程,一个人在出生时还是一个未分化的普遍体,在生长过程中,普遍体体验着生物的、心理的和社会的事件发生的顺序,并按一定的成熟程度分阶段地向前发展。人的发展不是单纯地表现为情绪过程或心理过程,而是将个人内心生活与社会任务加以结合,以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表现出来。埃里克森把一个人的生命周期分为8个阶段,认为每一阶段都有一个特定的心理社会任务需要解决。每个人在各阶段所完成的发展任务程度各不相同,他总是处于某一任务的两种相反特性即两极之间的某一点上,遵循着自身的内在规律,不断向前发展。在整个发展过程中存在着两种危机:一种是横的危机,即个人在每一阶段的发展任务,是否可以因在两种对立的特性之间获得平衡而顺利地向下一阶段发展;另一种是纵的危机,即个人的整个发展是否能在自我同一性的作用下导致最终的完满解决。埃里克森认为,每个人都生而具有产生善恶的潜能,在克服发展中的倒退和恶化中自我起着重要的作用。埃里克森提出的人格发展的8个阶段依次为:①婴儿期;②儿童早期;③学前期或游戏期;④学龄期;⑤青年期;⑥成人早期;⑦成人中期;⑧成人后期。

  埃里克森发展了弗洛伊德的人格学说。他强调自我同一性的功能,引进心理社会危机的概念,表达了个体与环境之间的矛盾和对抗。他认为,先天因素决定后天因素、生物因素决定社会因素,这种理论基调没有摆脱弗洛伊德学说的生物学化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