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精神分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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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精神分析说(psychoanalytic theory of personality),精神分析学家在分析人的潜意识活动基础上建立的一种人格(个性)学说。精神分析也译作心理分析,它产生于19世纪末叶,开始只是一种精神神经病的心理治疗方法,后来在医疗实践中逐渐形成为一种心理学理论,一种独特的人格学说。这一理论为奥地利精神病学家S.弗洛伊德所创立,所以也被称为“弗洛伊德主义”。

弗洛伊德认为,一个人的人格由伊特(本我)、自我和超我三部分所构成。伊特是拉丁文id的音译,按字义为“它”的意思。在弗洛伊德看来,伊特内纯粹是一些本能冲动。弗洛伊德把这些心理潜能叫作“里比多”(libido)。里比多含有泛性的意义,它除性以外,还包括一切寻求快感的冲动。由于人不能忍受本能冲动所引起的心理紧张,因而在伊特内就幼想某个客体的表象,使本能愿望得到暂时的满足,以缓解这种紧张状态。比如想象即将到来的面包会暂时地缓和饥饿的苦痛。所以伊特的活动是受快乐原则支配的。这种愿望满足常见于新生儿的心理机能、作梦以及精神病患者的幻觉中。弗洛伊德认为,自我是从伊特中发展出来的,它是伊特与外界的居间者。它利用伊特的能量,从伊特中形成它自己的结构和机能。自我是人格的执行官,它控制着伊特,保持着同外界的适当的联系;它力求寻觅满足需要的客体以缓和心理紧张状态;它不是去制止伊特的本能冲动,而是按照现实的要求使那些冲动改变方向。自我所遵循的是现实原则,它用理智使个人能区别外在事实和主观想象,并作出适宜的行动,检验其是否有效。弗洛伊德认为,人格的第三部分是超我。它体现着内化了的社会价值、社会理想和道德规范。超我是在漫长的童年时期从儿童同双亲交往关系中发展起来的。当儿童把父母和社会的教诲内化为自己的东西,超我就开始形成。弗洛伊德认为,一个人人格内部的伊特、自我和超我扮演着各自不同的角色,它们相互交织,处于不断的冲突之中。健康的人格,自我起着主要作用,它控制着伊特和超我,使它们的要求同外界保持着和谐的关系。如果让伊特或超我的任何一方居于支配的地位,人格就会失调。在弗洛伊德看来,伊特、自我和超我不是凝固不变的结构,人格是在这些力量的动力关系中形成和发展的。

人格精神分析学说为弗洛伊德的后继者不断修正和扩展。近来精神分析的理论中心已从研究成人转向研究儿童,从研究潜意识转向研究自我。许多精神分析学家,如奥地利А.阿德勒、德国K.霍尔奈、美国H.S.沙利文、德国Е.弗罗姆等,几乎完全背离了弗洛伊德所强调的人格是由性本能冲动所决定的观点,把注意力转向社会文化对人格的影响上去。精神分析医师美籍德人E.H.埃里克森特别重视文化、社会和历史对人格的影响,认为人格的发展是一个生物的人在一定社会文化背景中的适应。埃里克森把人一生的人格发展分成八个阶段,而每一发展阶段都以一个特定的发展任务为主要内容。所以,他实际上认为人格发展有8个方面。他划分出的8 个方面和阶段是:①信任对不信任(出生~1岁);②自主对羞怯和疑虑(1~3岁);③主动对内疚(4~5岁);④勤奋对自卑(6~11岁); ⑤同一性对角色混乱(12~20岁);⑥亲密对孤独(20~24岁);⑦繁殖力对生机停滞(25~64岁);⑧自我调整对丧失信心(65~死亡)。在他看来,每个人在每一方面都处于两个极端中间的某一位置上;而这个位置越接近积极的一端,则他的人格越健康。埃里克森认为,尽管生物学因素决定着人格发展阶段的出现,但每一阶段发展的好坏则是由社会文化环境决定的。

人格精神分析说着重从人的情意方面去研究人格,把人格发展看作是心理冲突的动力过程,与传统心理学有所不同。同时,据说在精神神经病的心理治疗上收到了一定的疗效。但是这一学说原只是一种主观臆想的图景,人格结构内部间的冲突斗争只能表明是一种心理决定论。后期新精神分析学家虽然偏重心理社会因素对人格的影响,但他们的反理性主义这一基本观点同弗洛伊德并没有根本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