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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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侵权行为英语:tort),因作为或不作为而不法侵害他人财产或人身权利的行为。不法侵害他人权利的人称致害人,权利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受害人同致害人之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受害人为债权人,致害人为债务人。

  侵权行为与犯罪行为不同。侵权行为是对他人财产或人身的侵犯。其范围一般只属于对个人权利的侵犯。法律对侵权行为的制裁采用民事手段,即受害人所受损害要由致害人予以补偿。犯罪行为是一种触犯刑法的罪行,在严重侵犯个人权利的同时,是对统治阶级的国家利益和社会整体利益的侵犯和破坏。法律采用刑罚手段来制裁罪犯。有时同一个违法行为既构成侵权行为,又构成犯罪行为,对此则应按照两种法律规定分别给以民事和刑事制裁。

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包括:①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指致害人给受害人造成的财产上或人身上的损失。②致害行为的违法性。指造成损害的行为必须具有违法的性质,致害人才负民事责任。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并不都是违法行为。例如执行职务的行为、正当防卫行为紧急避险行为(见自力救济)就都不是违法行为。凡是法律禁止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③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即损害结果必须是由侵权行为造成的。④致害人的过错。过错是致害人对其行为及其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的一种心理状态。分为故意和过失两类。故意指致害人已经预见自己行为可能造成的损害后果而仍然希望或听任其发生。过失是指致害人对自己行为及其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应当预见、能够预见而竟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却轻信其不会发生。不论故意或过失,致害人都要承担民事责任。

  世界各国一般都实行过错责任原则,即有过错始负责,无过错即无责任。这一原则在19世纪资产阶级民法中被普遍采用。后来在立法原则上相应地提出了无过错责任原则,在英美法中又称作结果责任原则,即行为人是否应负民事责任,只看有无损害结果,而不看有无过错;只要有损害结果,就要负民事责任(见产品质量法)。在中国,无过错责任原则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如在交通肇事的民事案件中也占有重要地位。

特殊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

  特殊侵权行为是指民法特别规定了构成要件和效果的侵权行为。这类侵权行为,要根据民法的直接规定,确定行为人的责任。中国《民法通则》具体规定了以下几种特殊侵权行为:

  1.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了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承担民事责任。

  2.产品质量不合格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又称产品质量责任。产品的制造者、销售者对自己制造、销售的不合格产品给他人造成的财产或人身的损害,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向产品制造者或者销售者要求赔偿。因此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侵权行为地人民法院管辖。这一责任属严格责任,只要产品质量不合格,受害人无过错,制造者和销售者就要承担责任。1993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对产品质量责任作了全面、具体的规定。按照该法,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是未将产品投入流通;二是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三是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用户、消费者满10年丧失;但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

  3.高度危险作业的侵权责任。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的经营者,在经营的业务给他人造成损害时,只要受害人无过错,经营者就要承担民事责任。

  4.污染环境的民事责任。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时,要承担民事责任。

  5.建筑物、坠落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时,它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应承担民事责任。但所有人或管理人能够证明自己无过错的除外。

  6.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

  7.施工人违法不作为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8.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监护人不尽监护职责,或监护不力而使被监护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时,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被监护人有财产的,应先用其财产赔偿,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监护人尽了监护职责的,可以适当减轻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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