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征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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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征仛(1906~2003),中国当代国际法学家。出生于江苏省吴江县。2003年9月3日卒于北京。1928年上海东吴大学毕业,获法学士学位,1929年获美国史坦福大学法学博士学位,1930~1931年任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法学研究所荣誉研究员。1931~1945年先后在上海东吴大学、大夏大学、持志大学讲授国际法、国际私法、比较民法、法理学等课程。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1946~1948年),倪征仛参加东京远东国际军事法庭(见战争犯罪)对日本战犯的审判工作,对土肥原贤二、板垣征四郎、松井石根等侵华主要战犯提出了有力的控诉,为维护中国的民族利益作出了贡献。

1948~1954年,倪征仛任上海东吴大学教授兼法律系主任,1949年上海解放后,兼任该校教务长。1956~1981年任外交部条约法律司法律顾问。1982年起任外交部法律顾问。他担任多项社会职务,其中包括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三、四、五、六各届全国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法学会理事,中国海洋学会理事,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和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1981年在联合国第36届大会上当选为国际法委员会委员,任期5年。1984年经中国国内团体推荐为国际法院法官候选人。

主要著有:《法律的进化》(1929)、《法律的假设性》(1931)、《美国和英国的司法制度》(1947)、《国际法中的司法管辖问题》(1964)、《船舶碰撞事件中的法律问题》(1965)、《领海宽度问题的历史和现状》(1971)、《关于水域划界问题的实践》(1971)、《关于国际海底的法律制度》(1972)、《领海上空的法律地位》(1976)、《关于外层空间的国际法问题》(1982)和《关于国家管辖豁免的理论和实践》(1983)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