傀儡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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傀儡政权,又称傀儡国伪政府,是指形式上独立,但其内政外交却受到外国指挥、控制的政权,是从属国的一类。一些小国内政外交往往难免会受到大国的影响,但这并不意味着受到指挥控制,不可以视为傀儡政权。

傀儡政权是一个特定意识形态和民族认同中产生的词汇,通常指某个政权,因为外国势力的扶持,或者由外国侵略者所建立和控制而导致其法统“非法”。这种观点认为:当一个政权的最高首脑由外国势力授意产生,而不是由本国公民选举产生,该政权必然是傀儡政权。

傀儡政权一词有浓厚的政治意识形态和民族主义的色彩,不少处于内战,或者有外国势力插手的战争中的政治实体,都互相指责对方是某一外国势力的“傀儡政权”,其军队为“伪军”,己方则是“合法政府”。

特点

“傀儡政权”有三个元素组成:

  1. 傀儡政权:一个被他国军事占领的国家,被控制的政府,各种象征国家完整的政治花瓶都有被保留,但这些政治花瓶不足够证明其自主性。
  2. 主人政权:控制国家,必须是主权国,或由单一主权国控制的政治集团,它不想立即吞并傀儡国,但希望最终吞并,或希望以不吞并达到势力控制的效果。这个主人有能力令傀儡政府倒台,有时甚至威胁使用武力,即使傀儡政权的意识形态与主人政权相近也动武。
  3. 受害人:没有受害人下,“傀儡”一词就无意思,成为自愿。受害人须是被傀儡政府宣称有权被统治,主张傀儡政府非民选产生,或其他理由否定其外在或内在合法性,而在未有傀儡政府前他是享受合法政府的统治,因此受害。

国家与政权不应只因为有以下情况而视为傀儡政府或傀儡国家,包括:

  • 一些国家由于物质短缺,或基于政府观点(依执政党的粗略意识形态而言,不是依执政者的利益而言)考虑,在外交上经常支持某一个国。
  • 傀儡国家的“主人”是一个由多个国家组织的大集团,当中可能有一个国家较有优势,但其他成员也有相当的制衡作用,不见得一国独大。
  • 一些国家在经济上疑似被其他自由国家的财团控制,而那些财团并非国营或是国家特许垄断,亦不像是政府的傀儡。
  • 一些争取独立的国家,而独立领袖或主流派系并未表示或暗示,说漏嘴,或可理解为,有关独立国会最终会依附他国或成为他国的一部分。
  • 基于事实需要而被托管的地方,他们都有真实的民主选举,“主人”甚少干预其内政,但施加影响力。
  • “主人”只有名义上的权力,例如法国总统在名义上是安道尔其中一个元首,但只是象征元首,而安道尔不是法国的傀儡。

国家与政权不应只因为有以下情况而否定它是傀儡,但可作参考,包括:

  • 拥有只算是政治花瓶性质的国家机器
  • 拥有短期的民主选举历史,而且从未有过政党轮替,选举结果又极度压倒性(或受外国操控),或可能只是政治花瓶。
  • 拥有相当经济实力。
  • 皇室继承权纷争。
  • 未曾有民族主义普及教育的国家。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