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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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日制教育,学生全日在学校学习,或者大部分时间从事学习的一种教育制度。分全日制初、中、高三级学校教育。中共中央于1963年3月发布的《全日制小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和《全日制中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是在总结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13年,特别是1958年以后中小学教育经验的基础上制订的适合中国情况的一整套中小学工作制度。

  《全日制小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 分为总则、教学工作、思想品德教育、生产劳动、生活保健、教师、行政工作、党的工作和其他组织工作等八章共40条。又称“小学四十条”。主要内容有:①小学教育的任务和培养目标。培养学生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等品德;具有初步的读、写、算能力与常识、身心健康以及良好的学习、生活和劳动习惯。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培养劳动后备力量和为高一级学校培养合格的新生。②以教学为主,使学生掌握基本的文化工具和科学知识技能。设置语文、算术、自然、历史、地理、生产常识、体育、音乐、图画、手工、劳动等课程。根据儿童少年的年龄特点、接受能力进行教学,既不要降低教学要求,也不要使学生负担过重。③思想品德教育的要求。对学生进行共产主义思想品德教育,教育学生学习劳动人民的勤劳、勇敢、诚实、俭朴等优良品质。爱护集体、遵守纪律、尊敬师长、有礼貌,对同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④要求教师要教好功课、爱护学生,以身作则、努力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文化、业务水平。⑤强调各级党委加强对小学教育的领导,正确执行党的教育方针。

  《全日制中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 分为总则、教学工作、思想政治教育、生产劳动、体育卫生和生活管理、教师、行政工作、党的工作和其他组织工作等八章,共50条。又称“中学五十条”。主要内容有:①全日制中学教育的任务和培养目标。使学生在小学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掌握语文、数学、外国语等课程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一定的生产知识,身心健康发展,及有良好的生活和劳动习惯。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培养劳动后备力量,和为高一级学校培养合格的新生。②教学为主。加强基础知识的教学和基本技能的训练,妥善地安排教学、劳动、放假和社会活动的时间,保持学校的正常的教学秩序。高、初中都设置语文、数学、外国语、政治、历史、地理、生物、物理、化学、体育、劳动等课程。此外,初中还设生产知识、音乐、图画等课程。③政治思想工作的要求。要对学生进行共产主义思想教育,教育学生热爱劳动,正确对待升学和参加劳动。一学期或者一学年评定一次学生的操行。④合理安排生产劳动。要使学生养成劳动习惯,在劳动过程中学习生产知识和技能,扩大知识领域。⑤强调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卫生常识教育,要特别注意保护学生的视力。⑥教师要教好课,钻研教材,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爱护学生,以身作则,在思想、行为方面,力求成为学生的表率;努力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文化、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