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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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法(company law),规定各种公司的设立、组织、活动、解散以及其他对外对内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在民商合一的国家,公司法编入民法,成为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民商分立的国家,公司法编入商法;而德国英国美国等国家则制定单行的公司法。

  公司是依法定程序设立,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公司的财产为公司所有,不因股东个人的债务和退股而受直接的影响,故与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伙不同。公司所有的盈余均分配给股东,这使之与发展慈善事业或文化教育等非营利社团法人有别。公司的种类有:①按股东对公司债权人所负责任的不同分为无限公司、两合公司、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股份两合公司。②按一公司对他公司的从属性分为母公司和子公司。③按公司股票掌握的对象可分为封闭公司和开放公司。④按国籍可分为本国公司、外国公司和跨国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于1993年12月29日颁布,共11章、230条。主要内容有:①《公司法》的适用范围。《公司法》适用于依照《公司法》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②公司的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③公司的设立。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股东符合法定数;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有限责任公司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应当有5人以上为发起人;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④公司的组织机构。公司的权力机构是股东会,股东会决定公司的重大问题;公司的经营机构是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董事长;公司的监督机构是监事会;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的负责人为经理。⑤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公司的股份采用股票的形式;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股东可以依法转让自己持有的股份;转让股份必须在证券交易场所进行。⑥公司的合并和分立。公司合并或者分立,应由公司的股东会作出决议,并报有关机关批准;公司的合并形式有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公司分立,其财产要作相应的分割。⑦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外国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可以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