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书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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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体书论》中国早期书法理论著作,唐代书法家张怀瓘唐玄宗的奏御之作。六体,分别为大篆,小篆,八分,隶书,行书和草书。本文首先提出的是“书者法象也”,说明说法是门艺术,而不是一般记事的文字符号。一个书法家要做到:心,“能妙探于物“;墨,“能曲尽于心”。这样写出的字,才可能具有比兴之情,幽深之趣,使后人观之能够“悉其微旨”各种舒体的特点,不论是“若鸾凤奋翼,虬龙掉尾”还是“晨鸡踉將而将飞,暮雅联翩而欲下”都必然是在这个基础之上而形成,而体现的。

  文中也提到“古质今文,世贱质而贵文“的问题。他以经和纬的关系,枝干和花叶的关系作比喻,比较形象地说明了质和文的关系:还是文质彬彬的好。

  作者也不否定一个书法家又“能越诸家之法度,草隶之规模,独照灵襟,超然物表,学乎造化,创开规矩”的独创性;但也指出,不能忽视继承,创新并不容易。

  《六体书论》是张怀瓘作为翰林书待诏时的一篇奏御之作。作者首先简述了六体书的源流;接着便对历史上的书法名家进行了评述,作者认为“若乃无所不通,独质天巧,耀今抗古,百代流行,则逸少为最。”其缘由几乎和孙过庭所言无差,即“所以然者,古质今文,世贱质二贵文。”但张氏认为,“质者如经,文者如纬,若钟,张为枝干,二王为华叶”因此,“识者必考之古,乃先其质而后其文”故学习书法,“学真者不可不兼钟,学草者不可不兼张,此皆书之骨叶。如不参二家之法,欲求于妙,不亦难乎”!当然,如果作为一个开宗立派的大家,“能越诸家之法度,草隶之规模,独照灵襟,超然物表,学乎造化,创开规矩”,则又另当别论,否则“探诸家之美,况不理其祖先乎”!很显然,张氏所持的学书观是一种求其根本,探其本原的做法,所谓沿波讨源,虽幽必现,故知子孙,必要知其祖。所以他对学习“不习古本”提出了批评,在张氏看来,“今不逮古,理在不疑。如学文章,只读今人篇什,不涉经籍,岂或伟器”。

  关于人之天性与学书的关系,张氏作了十分精辟的论述,提出了“顺其情则业成,违其衷则功弃”的观点。

  关于指实掌虚的执笔法张氏业作了较为详细的论述,并强调学书首当学法——“是故学必有法,成则无体,欲探其奥,先识其门。有知其门不知其奥,未有不得其法而得其能者。”

  因此,张氏请求皇上“每季只见一两度,悉召诸王,遍示古迹”,以便“商榷诸家工拙”,“开悟心灵”,“一观而悟,则润于终身”。同时提出了学习书法要“顺其性,得其法”的重要主张。

  《六体书论》叙述各书体源流,评论各体体势特点,颇精要。然作者在每一书体之后,对一些名书法家排列名次,颇有牵强不伦不类之处,似乎不足为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