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石景山区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

来自中文百科,文化平台
跳转至: 导航搜索

关于加快石景山区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

2012-02-10

  加快发展电子商务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对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的一项战略措施。发展电子商务有利于促进我区流通领域经营结构调整、商业交易模式创新、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拉动消费,有助于推动并形成商业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和新动力。电子商务作为我区“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重要产业内容,对于争取国家、北京市相关政策,加快我区“打造北京CRD,构建和谐石景山,建设现代化首都新城区”和全面发展现代服务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推动我区电子商务的发展,建立以新兴产业为核心的现代服务业发展体系,现就加快发展我区电子商务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电子商务是网络化的新型经济活动,是对传统商务的重大变革,是增强经济实力的战略选择。加快电子商务发展,是石景山区顺应流通业态多元化趋势,突破有形市场地域空间限制,完善市场功能体系,促进转型升级的内在需要,对我区实现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产业结构的宏伟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我区电子商务发展较快,市场与电子商务加速融合发展,电子商务“洼地效应”显现。但我区电子商务仍处在起步阶段,与国内电子商务发达地区相比,还存在应用范围不广、水平不高、主体不强、配套支撑体系不完善等诸多问题。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研究措施,扎实推进,促进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良性互动发展。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以市场需求和推广应用为核心,着力营造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环境,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重点推动优势行业、支柱产业和产业集群的国内外电子商务应用,培育以商贸服务、旅游休闲、文化创意电子商务为主流的新型现代服务业,积极吸引电子商务龙头企业落户我区,探索一条既与国际接轨又充分体现石景山区特色的电子商务发展新路。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与企业主导相结合。政府积极进行政策引导与支持,营造良好的支撑环境,大力推进电子商务应用。运用市场机制优化资源配置,鼓励社会各方参与电子商务建设。

  2.总体规划与示范引导相结合。加强总体规划和统筹协调,选择条件成熟的商贸服务业、文化创意衍生交易等领域作为突破口,建立电子商务示范集聚区,打造电子商务示范楼宇,在现有的规模性电子商务应用平台中突出重点,分层推进,做大做强。

  3.协调发展与重点跨越相结合。积极开展试点,探索多层次、多形式的符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电子商务发展路子,促进各类电子商务应用的协调发展。在电子商务发展模式、关键技术上鼓励创新,支持探索,实现跨越式发展。

  (三)主要目标

  ——完善全区电子商务基础建设。到2012年,基本完成政策法规、在线支付、信用服务等电子商务运行支撑体系和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全区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明显提高。

  ——电子商务企业数量、质量明显提高。到2015年,积极吸引5-10家龙头电子商务应用企业入驻我区,打造5—6个在国内具有一定影响的专业市场电子商务平台,形成1-2个电子商务产业园区,集聚500家电子商务企业入驻;重点商贸企业实现部分网上采购与销售;全区电子商务企业交易金额超过100亿元,带动相关领域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突破200亿元。

  ——建立电子商务技术创新体系。形成电子商务关键技术的自主研发能力,力争在重点领域获得较大突破。

  ——到2015年,全区电子商务运行支撑体系、综合管理服务体系和市场机制基本规范和完善,应用行业和领域不断扩展,成为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新的动力。

  三、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重点

  (一)完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

  完善电子商务政策支撑体系。支持各部门结合我区电子商务发展实际制定财政、税收政策,吸引电子商务企业聚集发展;建立电子商务法规标准体系。针对电子商务交易、信用、供应链协同、融资服务等环节,制订具有前瞻性、可行性、开放性、兼容性的法规、规范、标准,维护电子商务交易秩序,防范交易风险;建立电子商务统计监测体系和统计监测网络。定期开展电子商务统计,建立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准确反映我区电子商务发展总体规模、结构变化、发展水平、发展趋势和存在问题,为政策制定提供可靠依据;加强电子商务国际交流合作。扩大电子商务对外交流合作渠道,支持企业参加各类电子商务行业研讨、交流、展示,支持企业跨区域合作。

  (二)鼓励发展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

  充分认识电子商务服务业对电子商务发展的拉动作用。引导鼓励中小企业应用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开拓国内外市场。鼓励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与有条件的企业合作;鼓励各职能部门结合我区产业发展特色,建设行业电子商务平台,扩大区域产业影响,带动产业集群发展;鼓励发展第三方移动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建设。

  (三)发展电子商务服务外包

  鼓励基础电信运营商、软件供应商、系统集成商的业务转型,发展面向政府和企事业的信息处理、数据托管、应用系统等信息技术外包服务,降低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应用成本。鼓励信息通信、动漫创意、金融保险、生物医药、医疗卫生、广电传媒等行业的服务外包企业,积极应用电子商务技术,承接服务外包业务。

  (四)深化普及电子商务应用

  1.深化商贸服务业电子商务应用。以我区商贸流通市场为重点大力推动大型商业企业开展B2B网购总部及其后台服务中心业务;鼓励商贸服务业企业建立和完善电子购物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大型百货商场、购物中心和连锁超市建立自己的网站,展示企业形象,发布商品和服务信息,开展网上销售;积极推进商业区和主力商圈信息化平台建设,支持大型百货商场、购物中心、住宿和餐饮、连锁超市、批发零售、大型卖场建设网上商城。

  2.促进旅游电子商务应用。充分发挥我区“八大处”、“法海寺”、“游乐园”等品牌旅游资源优势,引进国内外有实力的旅游服务企业,整合我区景区、宾馆酒店、旅行社、特色产品、旅游纪念品等旅游服务资源,建立包含完整旅游要素的资源数据库和具备在线交易功能的电子商务平台,支持旅游企业和商务网站运营商建立面向代理商的分销系统和面向旅游者的在线销售系统,发展旅游搜索引擎、景区智能化数字化管理、门票支付、手机支付等新型营销模式,提升旅游营销水平。

  3.推动文化创意电子商务发展。依托我区国家动画产业基地、国家数字媒体产业基地等重点文化创意产业项目建设,以中国动漫游戏城、中国电子竞技中心等为主要载体大力发展网络媒体展示、网络游戏、动画漫画、数字音乐和数字发行及衍生品,加快发展数字新媒体在线服务产业。

  4.支持民生服务业电子商务发展。以服务城市社区为目标,运用电子商务手段整合家政服务资源,将代购、保洁、订餐、家教、保姆等各类社区服务集成到家政服务平台,构建直观互动、方便快捷、规范可靠的家政服务电子商务平台,实现传统家政服务向现代家庭服务模式的转变,全面提升社区服务品质。支持有实力的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在城市社区设立综合性便利店,推动社区便利店信息化、标准化、连锁化和品牌化建设,运用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结合的发展模式,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增强便利店的竞争能力。

  四、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协调机制

  建立健全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组织保障体系和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落实目标任务,在制定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政策、法规、标准,开展电子商务统计等工作中充分发挥作用,协调发展电子商务中的重大问题,强化商务主管部门对电子商务发展的宏观指导作用,完善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及时解决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建立完善电子商务发展促进机制

  贯彻落实国家扶持电子商务发展的各项政策,研究制定促进电信、金融与电子商务企业互相支持、协同发展的政策,建立健全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融资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带动引导作用。设立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向电子商务科研创新、模式创新、产学研成果转化、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中小电子商务企业融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及电子商务带动就业等提供资金支持。

  (三)加强宣传教育与人才培训

  加大电子商务宣传力度,强化社会各界的电子商务应用意识、信用意识、信息安全意识。多层次、多渠道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提高政府、企业等各行业人员应用电子商务的能力。积极推动和完善电子商务人才服务机制,引导驻区高校、院所电子商务专业学生向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及民营企业集聚。支持建立电子商务研究与培训基地,加强电子商务理论研究与人才培训。

  (四)重视发挥电子商务中介组织与专家作用

  充分发挥各级电子商务协会、学会、产业联盟等中介组织作用,鼓励中介组织开展行业自律,支持中介组织提供电子商务政策与技术咨询服务、开展电子商务学术与科研交流、帮助电子商务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鼓励建立电子商务专家咨询机制,发挥电子商务专家的指导与咨询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