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加尔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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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加尔文(法语:Jean Calvin;1509年7月10日-1564年5月27日),又译喀尔文、克尔文、卡尔文等,法国与瑞士著名的律师、牧师、宗教改革时代神学家,新教的重要派别──改革宗(或称归正宗加尔文派)的创始人。

出生与早年时期

1509年7月10日,约翰·加尔文生于法国巴黎北部不远的瓦兹省努瓦永。祖父是水手,父亲杰拉德·加尔文(Gerard Calvin)由于刻苦努力,得到本城教会主教的书记之职,母亲吉恩(Jeannele Franc)笃信天主教,是才貌兼具,且信仰虔诚的妇女,加尔文小时候,她经常带他在乡间漫步、祈祷,但不幸早逝。加尔文的父亲不但自己勤勉,更对其三个儿子深具厚望,要他们受相当的教育,而对女儿们只要求她们好好做个家庭主妇。

约翰·加尔文的父亲既在教会中任职,又为贵族人士所尊重,与本城的上流社会人物都有密切来往,这对约翰·加尔文来说,是一个特别机遇,从小得以与贵族子弟同受小学教育,后来他成为韩阶斯(Hangest)与孟特摩(Montmo)之子的密友,日后他将所写的第一本书献给孟特摩说:“我自幼在你家里长大与你学一样的书,我所领受的第一教诲就是从你尊贵之家的生活与修养得来的。”这种出身给了加尔文高尚的礼节与平静的社交技巧,不似德意志宗教改革大师马丁·路德的草根阶层粗犷作风,路德出身矿业的小企业主家庭,比加尔文大了26岁。

大学时期

早年加尔文笃信天主教,他生性怕羞,好学不倦,节制饮食、极少消遣,准备将来作神父。1523年,由于加尔文家乡努瓦永流行传染性的瘟疫,他随同孟特摩家前往巴黎,加尔文进入马吉学院,专攻拉丁文文学,深获柯第尔教授器重,在他的指导之下学习写作。获得文学士学位之后,加尔文转往蒙塔古大学,专攻哲学与伦理学,这些学习帮助他有敏锐的心思,对于后来的辩论助益匪浅。

1526年,加尔文的父亲希望他舍弃神学专攻法律,认为律师一职能致富,加尔文不敢违抗父命,进入奥尔良大学专攻法律,他在一位讼务律师门下受教,不久即成绩卓绝,甚至教授缺席时,也由加尔文代课。

1531年,加尔文转入布尔日大学法学院,受教于知名的人文主义法学家阿尔恰托,同年,加尔文的父亲过世。加尔文在布尔日大学学习了一年半,同时间他也学到希腊文,这对他日后研究《新约圣经》有莫大的帮助,古典文学一直是加尔文的最爱,而法律的研究则培养了加尔文的组织能力。

1532年,加尔文出版第一本注释书《塞内卡仁慈论义疏》,为古罗马哲学家塞内卡全集中的《仁慈论》做注释,书中引证55位拉丁文著者和22位希腊文著者,这本书使“加尔文”的大名为学者所重,但是当时此书并未立即获得社会的好评,有些学者认为此书是为了宗教抗议者向当局的请愿。无论如何,此书呈现加尔文后来注释《圣经》的方法,即发掘著者的原意,然后述说自己的回应。

宗教改革

加尔文早年是一个虔诚的天主教徒,当时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之说,尚未传播到家乡努瓦永,但1523年来到巴黎后,他开始读到一些偷渡至法国的马丁·路德作品,植入一些宗教改革的新观念,或许曾目击法国第一位殉道者包文(Pauvanne)被焚在火刑柱上,或者看见法国贵族波郡因翻译路德作品而牺牲生命,宗教改革成为大学时期谈话与讨论的题旨。

加尔文大学时,他的拉丁文教授柯第尔曾公开批评当时的天主教(后来柯第尔加入宗教改革运动又在日内瓦学院执教)。加尔文的表兄欧利夫坦(Robert Olivetan)将《圣经》译成法文,因此,他对直接研究《圣经》感到兴味十足,他们多次共同讨论,欧利夫坦主张只有两种教派:一个是人类靠自己功德得救的,一个是由上帝主宰谁可以得救。此外,加尔文在巴黎的一些密友如克智弟兄等,都是极端批评现世并接纳路德观念的人。在奥尔良大学时,他住在一位路德派商人福尔治(Etiennedela Forgre)家中,他的家是宗教改革同志们的聚会处,这位商人乐善好施,每逢将食物赠给穷人时,就伴随发送路德的小单张。在布尔日大学时,加尔文从瓦尔玛(Wolmar)学习希腊文并一同研读《新约》,听到瓦氏口中对腐败教会的侮辱与非难,目睹了的当时教会与新约教会的教义与生活相去甚远。

1533年,加尔文放弃天主教,1534年赴瑞士巴塞尔,1536年定居日内瓦并发表《基督教要义》。1538年由于严厉批判,和市政当局冲突,被迫出走斯特拉斯堡。1540年日内瓦宗教改革派重掌政权,1541年加尔文应邀重返日内瓦。建立日内瓦归正宗教会,日内瓦市和地方教区两级牧师团体组成教会的领导机构。加尔文从1542年至逝世前一直是市级牧师团的主席。从1541年到1555年进行一系列的神学争论。1559年圣诞节,市议会通过接纳加尔文为正式公民身份。

当时的日内瓦的宗教改革并非在加尔文加入才开始,在加尔文之前是由法惹勒等人发起的,并在1536年市民大会投票决定建立基督教城市。加尔文本人并非日内瓦的独裁者,他为当时日内瓦议会与教会制定规章制度,坚定而柔和地要确切执行,他个人也要守法与依法办事,这一切要成为后人有法可依的传统。加尔文本人不是主动把一套法规强套在日内瓦,他是应邀以其法律与神学知识,协助当地市议会制定教会法(不再受罗马教廷辖制)。当加尔文于1541年重返日内瓦,他完成《日内瓦教会宪章》。由于加尔文早年师承当时有名望的法律界前辈,所以他能够整理出一套合乎信仰价值又能实践的教会典章。当时的政治现实,根本不容许加尔文“只手遮天”独断专行,他要不断作出某程度的妥协。

麦格夫于《宗教改革运动思潮》这样评价加尔文:“加尔文不是日内瓦的独裁者,以铁杖来管辖百姓。加尔文甚至大部分时间不是日内瓦的公民,因此不能拥有政治的权柄……最终来说,加尔文对日内瓦的影响力,不是基于其正式的法律地位 (这是微不足道的),而是本于其作为传道者与牧者个人颇大的权威。”(157-58页)

处决塞尔维特

神学家兼科学家米格尔·塞尔维特的最新著作就像一记耳光,掌掴在《基督教要义》的作者加尔文的脸上,加尔文遂寄了一份自己的书稿给对方作为答复。而塞尔维特的报复很快,他用攻击性的言论给全文做了注解。加尔文对塞尔维特渐深的厌恶,源于塞尔维特反对三位一体的观点,以及那种糅合了优越感以及人身攻击的语气。

后来,加尔文向罗马公教宗教裁判所通信举报塞尔维特,宗教裁判所裁定塞尔维特异端罪成立,对他处以火刑,由于塞尔维特逃离,所以焚毁其雕像替身。塞尔维特逃到日内瓦,微服参加了加尔文在日内瓦的一次布道,却因而被认出而逮捕,被日内瓦理事会定罪并判处火刑。加尔文认为应该处死塞尔维特,但火刑太残忍,应该用人道的方式处决,主张改为用剑斩杀。然而此种杀害反对分子的事件,仍在日后使神学家卡斯特留对加尔文产生激烈批判。

晚年

加尔文向其他国家传播新教教义,他的观念深深影响荷兰、苏格兰和英格兰。他还从事政治活动,邀请一些法国王室成员和贵族加入法国的结盟宗(加尔文派)。之后法国发生宗教战争,他延揽大批欧洲新教难民到日内瓦,使日内瓦成为归正宗的国际中心,号称“新教的罗马”,加尔文是“新教的教皇”。加尔文对新教的发展有相当重要的贡献,在理论与实践上奠定了归正宗的基础。他的神学名著是《基督教要义》。

1564年,加尔文罹患重感冒,出现高烧以及咳血,以致其健康急速恶化,最终于5月27日病逝于日内瓦。

加尔文神学

预选说

预选说,即救赎预定论,是加尔文最知名的主张,虽然救赎预定论是他倡导的神学遗产,但主要架构非他原创,主要来自奥古斯丁的思想。就“救赎预定论”可分“救赎”及“预定”两点来说。对于预定,加尔文认为,一个人得不得救,在于神的拣选,人的选择在这件事上是毫无主权的。意即:神预定某些人得永生,某些人会灭亡。故神将救恩赐与会得永生的人,至于灭亡的人则任其灭亡。神的恩慈是为了要见证祂的救赎,跟做功德无关,也跟个人无关。至于人们疑惑为什么有人不被拣选,他引用了《申命记》:“隐密的事,是属于耶和华我们的上帝,惟有显明的事,是永远属我们和我们子孙的,好叫我们遵行这律法上一切的话。”他说人不会也不能质问神为什么施恩予人,那就不能问为何神会弃绝某些人。神的心意,人无法明白,但对于拒绝救恩,人类依然需负责任。

至于救赎他发展了马丁·路德所提出的因信称义之论述。这个论点起初由奥古斯丁所提出,直到马丁·路德时发展出“法庭式的称义”。两人不同在奥古斯丁认为“义”是内在的,当神赐给人恩典时,“义”便成为人的一部分。对马丁·路德及加尔文而言,这“义”是属外在的,是“算作”、“当作”、“归给”,人依然是罪人,只是在人们因着信神就算我们“为义”。而加尔文更提出“双重恩典”说,在神的眼中算为义是恩典之一。第二个恩典则是:当人接受与耶稣基督联合之时,信徒便可进入“更新”的过程,使其内在生命更像基督。

圣灵论

《基督教要义》中没有为“圣灵论”单独写一个章节,必须从整本书的论述归纳他的观点。加尔文认为,上帝的灵与上帝的工作同时进行,而促成人的“相信”,当圣灵在人心中运行光照人心,使人在读了上帝的话而产生信心。所以人非用理性接受信仰,亦非用理性确认圣经的权威,而是圣灵那奥秘的力量所做的工作。

教会论

加尔文的教会论涵盖非常广,包括了基督徒的自由、教会的权柄、真教会的基本特质等,其中他所认为真教会的特质应该包括了:“传扬神的道”及“遵行圣礼”。所以传福音、聆听上帝的话及遵行圣礼都是十分重要的。圣礼的定义加尔文对圣礼的定义是:“神赐恩给我们的证据,是一种外在的印志,和我们对祂的敬虔之互相印证,加以确认。”

其中必要圣礼特别是指“洗礼”与“圣餐”。“洗礼”:加尔文认为洗礼是基督徒的第一个圣礼,其意涵是加入教会的表记,好叫人们跟基督共融,列为神的儿女。加尔文非常反对私人洗礼。因为他认为洗礼与圣餐是教会的公共圣职,私人不可擅自施洗。且受洗者必须要先充分明白真理,才可施洗。

加尔文强调通过圣餐,使得信徒得以与基督连结。他并不重视饼跟杯,他主张“在圣灵里耶稣基督身体真实的临在”。也就是说,人在圣灵里改变而体验到耶稣基督的临在,体验到耶稣基督的身体与血。但是在领受圣餐时,必须传扬神的道。所以对于当时罗马公教保留饼和杯,给生病无法前来的信徒或是王公贵族举行私人弥撒,这些作法加尔文并不赞成。因为他认为不在崇拜及充分宣扬上帝的话之场合领受圣餐,是没有意义的。

圣礼观

加尔文同意圣奥古斯丁对圣礼的看法,认为那是代表不可见之恩典的一个可见的记号。在《基督教要义》第四卷中,加尔文解说圣礼为“外部的标记,基督藉以说明并保证祂对我们的善意,为了支持我们信心的软弱,同时试验我们对祂的虔诚。”圣礼是以印记来保证其中所有的内容,是信仰的公开认定。他相信只有圣餐和洗礼具有圣经的权柄。关于圣餐,他不赞成变质说,也不认为只有以某种形式举行的圣餐礼才有效;同时,他也不赞成某些人的看法,以为饼与酒只是一种象征,用来代表祂的身体,目的是刺激人的记忆、敬虔或信心。加尔文认为圣礼赐下的,就是它们所代表的;主不仅要求我们看,而且要吃与饮,这样的行动就表明了在祂与我们之间,有一种生命的联系。这个联系在道被宣讲出来以及人以信心来回应时,就已经创造出来;当人以信心来领受圣餐礼,生命的联系就得以加强而更加密切。加尔文反对路德对圣餐功效的解释,他认为基督的身体一直是在天上,我们是被圣灵的大能提升到天上,来领受祂的身体。他强调,领圣礼的人若不是以信心来领受,圣礼就与他们无益。关于洗礼,加尔文认为“洗礼是准许我们进入教会的起码标记,为了与基督联合,我们可以被列在神的子民之中...是一种工具,借此神保证我们所有的罪都被涂抹,永远在祂面前消失。”借着洗礼,表明我们的罪被洗净,也是重生的标记。加尔文认为洗礼的方式并不重要,重点在于洁净。

建造日内瓦教会

日内瓦议会同意加尔文的主张,订定“规范基督教信仰”的法规,通过小议会、两百人议会、大议会,于十一月二十日教会法规(Ordonnances ecclesiastiques)成立。教会法规是为整体的教会生活,以服事功能为规划,教会生活,必须受牧师、教师、长老与执事,四种职分各有严谨不同的职责,都是在日内瓦教会的组织里。虽然有严格的纪律,但是纪律不过是信仰的建设一部分,并不单独存在,是为了传福音和施行圣礼,要具影响力。

著作

  • Institutio christianae religionis, 1597
  • 《基督教要义》
  • 《基督教要义》加尔文著 钱曜诚等译 孙毅游冠辉修订 北京三联书社 2010年3月
  • 《基督徒生活手册》赵中辉译
  • 《罗马人书注释》赵中辉、宋华忠合译
  • 《罗马书注释》校订本 赵中辉、宋华忠译 宁依华校 华夏出版社 2011年7月
  • 《更宽广的生命——加尔文著作文选》陈佐人译 校园书房出版社 2011年3月1日
  • 《以弗所书注释》任以撒译
  • 《加尔文的灵修与祷告》梁德慧译 赵中辉编
  • 《加尔文的经济神学思想─职业无分圣俗》
  • 《加尔文全集》
  • 《加尔文作品网上阅读》
  • 《加尔文的各卷圣经注释》

加尔文传记

  • 《这就是约翰·加尔文》茜亚·凡·赫尔斯玛(Thea Van Halsem)著 王兆丰译
  • 《神学家加尔文与今日的加尔文文主义》华辉德(Benjamin Breckinridge Warfield)著 赵中辉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