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力价值

来自中文百科,文化平台
跳转至: 导航搜索

劳动力价值英语:value of labour power),生产、发展、维持和延续劳动力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同任何其他商品的价值一样,劳动力的价值也是由生产和再生产劳动力这一特殊商品所必需的劳动时间决定的。由于劳动力只是作为活着的劳动者的能力才能存在,因此,劳动力的生产要以劳动者的生存为前提,劳动者的生存和维持,则需要有一定数量的生活资料。这样,生产劳动力所需要的劳动时间,也就是生产这些生活资料所需要的劳动时间。因此,劳动力的价值,就由维持劳动力所有者的生活资料的价值所构成的。

劳动力价值的构成

劳动力的生产和再生产过程,就是工人维持他本人及其家属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过程。所以,劳动力价值包括以下三个部分:①维持工人自身正常生活状况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劳动者为了维持自身的生活,必须消费一定数量的生活资料,如食物、衣服、燃料、住房等等,这些生活资料的价值构成劳动力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②维持工人家属、子女即劳动力的替补者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工人总有一天会丧失劳动能力乃至死亡的,必须有新的劳动力来补充。因此,生产和再生产劳动力所必需的生活资料中要包括工人的补充者即工人子女的生活资料,这些生活资料的价值也是劳动力价值的组成部分。③劳动力的教育费用。要使劳动者施展自己的劳动力并获得一定的技能和技巧,就需要经过一定的教育、培训,这要花费一定数量的物质资料。劳动力的教育费用因劳动力性质的复杂程度不同而有多有少,从事复杂劳动的劳动力所需的教育费用较高。这种教育和训练费用也是劳动力价值的一个构成部分。

决定劳动力价值的因素

维持和再生产劳动力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范围、数量及其构成,一方面,取决于一个国家的气候和其他自然条件不同,劳动者对食物、衣服、燃料、居住等等自然需要的范围的不同。另一方面,工人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范围、数量及其构成,同满足这些需要的方式一样,也是历史的产物,取决于一个国家的经济、文化发展水平,取决于工人阶级形成的条件、风俗习惯以及一般的生活水平,等等。马克思指出:“和其他商品不同,劳动力的价值规定包含着一个历史的和道德的因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194页)。这就是说,在某一国家或某一时期不属于必要生活资料的东西,在另一个国家或另一个时期可能是必要的生活资料。但是,在一定的国家、一定的时期内,工人必要生活资料的范围、数量总是一定的。

劳动力价值的最低限度,是由生理的要素决定的。工人要保持和再生产自己,要延续自己的生存,就必须获得维持自身生活所绝对必需的生活资料。这些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就构成劳动力价值的最低界限。如果劳动力的价格降低到这个最低限度,就是降到了劳动力的价值以下。这样,劳动力就只能在萎缩的状态下维持。

劳动力的日价值就是维持工人一天生活所平均需要的劳动时间,是劳动力每天生产自身所需要的劳动时间。工人的一部分生活资料,如食物、燃料等等,每天都要消耗,每天都必须补充;另一些生活资料,如衣服、家具等等,可以使用较长的时期,经过较长的时期也需要补充和更新。有些商品要每天购买,有些商品要每星期购买,还有些商品要每季购买,等等。不管这些支出的总和在一年当中怎样分配,都必须由每天的平均收入来负担。假定生产劳动力每天所需要的商品量=A,每星期所需要的商品量=B,每季度所需要的商品量=C,等等,那末这些商品每天的平均需要量= 。平均每天所需要的这个商品量包含的社会必要 劳动时间,就是生产 劳动力每天所需要的 劳动量,这个 劳动量构成 劳动力的日 价值。 劳动力的日 价值是根据 劳动力的平均持续时间或工人的正常的寿命来计算的,并且是根据 劳动者在正常的 工作日和平均的 劳动强度下进行 劳动来计算的。由于工作日的延长和 劳动强度的提高所造成的 劳动力的过度耗损,在一定限度之内,可以由提高 劳动力的日 价值来补偿,而超过一定的限度,损耗便以几何级数增加, 劳动力再生产和发挥作用的一切条件就要遭到破坏。

劳动力的价值由生产和再生产劳动力所必需的一定量的生活资料的价值所决定。因此,劳动力的价值随着这些生活资料的价值即生产这些生活资料所需要的劳动时间的变化而变化。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使生产这些生活资料所必需的劳动时间减少,从而使劳动力的价值降低。

马克思第一次科学地区分了劳动力和劳动,论证了作为商品买卖的是劳动力,而不是劳动;劳动力具有价值,劳动没有价值,正如重量本身没有重量一样。劳动力的使用能创造出超过劳动力价值的价值,这个超过部分就是剩余价值。马克思关于劳动力价值的规定,对于认识以劳动力商品的出卖为基础的资本关系是极其重要的。它揭露了剩余价值的来源和工资的实质,是剩余价值理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