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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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五道汉语拼音:Shiwudao;英语:Fifteen Circuits),唐代地方监察区划。唐贞观元年(627)依山川地理形势,分全国为十道。为地理区划。开元二十年(732)始置十道采访处置使,“检查非法,如汉刺史之职”(《旧唐书·地理志》)。次年又分关内道京畿道,分河南道都畿道,分山南道为山南东、西二道,分江南道为江南东、西二道和黔中道,合原有河东、河北陇右、淮南、剑南、岭南共为十五道。

  各道置采访处置使,设治所于所部大郡,职如汉代十三部刺史。二十二年,诸道采访处置使置印,二十五年,“诸道采访使考课官人善绩,三年一奏,永为常式”(《唐会要》)。采访处置使成为固定官职,道正式成为监察区。开元以后,镇守一方军事的节度使兼任关内军需之支度使和屯田之营田使,又兼任所在道监察州县之采访使,集军、民、财政于一身,统辖诸州军事的节度使与监察区的采访使道合而为一,成为州以上的一级行政区划。乾元元年(758)罢采访使,改置观察处置使,采访使道遂废。

  但十道、十五道作为地理区划名仍沿用不废,直至五代贾耽撰地理总志以《贞元十道录》为名;杜佑《通典·州郡典》叙唐代区划,仍云“大唐分置十五部”。李吉甫《元和郡县图志》按当时实际政区京兆、河南二府及华、同二州与四十七镇记述,也仍依十道编排,所绘全国总图又名《元和十道图》。《旧五代史·郡县志》记叙五代十国政区,仍依十道编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