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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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北对话(North-South Dialogue),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围绕改革不合理的国际经济旧秩序,加强南北双方的经济合作等问题所进行的谈判和斗争。

  发展概况 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南方国家大都是北方国家的殖民地、半殖民地,长期处于贫穷落后的状态。战后,广大南方国家虽然取得了政治独立,但经济状况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在国际经济体系中仍处于不平等地位。他们要求发展独立的民族经济,巩固已经取得的政治独立,在国际经济体系中取得平等的地位。1955年万隆会议通过决议,明确提出大小国家一律平等,在相互尊重国家主权和互利的基础上实行经济合作。从60年代中期以来,南北关系中经济合作逐渐成为南北对话的主要内容。

  南北对话大体经历3个阶段:①60年代,第三世界国家开始通过不结盟国家首脑会议和联合国贸易发展会议,组织和发动变革国际经济旧秩序、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斗争。他们主张从掌握自然资源主权和确定原料价格入手,发展民族经济,要求发达国家从第三世界国家增加进口,并给予特殊的关税优惠,从而为“南北对话”拉开了序幕。1964年在联合国第一次贸易和发展会议上成立的七十七国集团,在“南北对话”中发挥了先锋作用。②从70年代初开始,南方国家在国际经济领域中的斗争进入新的阶段。1973年阿拉伯产油国家的联合行动,促进了发展中国家在经济领域的联合行动。1974年第六届特别联大通过了关于《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宣言》和《行动纲领》,标志着南北关系问题提上国际议事日程。南北对话内容涉及原料、贸易、技术转让、国际货币金融等各个领域。第三世界国家提出全面系统的改革国际经济关系的纲领和行动原则,并深入到国际经济结构和体制的改革,扩大和加深了“南北对话”的范围和深度。1975年12月,19个第三世界国家和8个发达国家举行了首次国际经济合作会议。1981年10月,在墨西哥坎昆城召开的“国际经济合作和发展会议”是南北对话的一次重要高级会议,有14个发展中国家和8个发达国家的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参加。③进入80年代以后,南方国家经济发展面临贸易、债务和国际金融诸方面的巨大困难,第三世界国家在继续推动南北对话的同时,连续召开南南会议,把重点转向加强集体自力更生、实现南南合作方面。80年代末90年代初,世界国际格局发生了巨大变化,苏联和东欧国家相继发生持续性经济混乱和社会变革,国际经济旧秩序所遗留的问题并未得到解决,第三世界国家和发达国家之间的经济差别和不平等依然存在。

  意义 南北对话是解决南北矛盾的重要环节,其主要内容是经济合作和变革现存的不合理国际经济秩序。在对话中,第三世界国家提出的纲领是:在国际经济关系中实现主权平等和经济独立,让各国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并与其他国家一道,平等地参与和制定有关国际问题的决定。具体要求包括:①行使经济主权。②改革国际贸易制度,消除不等价交换,取消发达国家的贸易保护主义,实行普惠制,改变贸易条件。③改变第三世界国家在国际金融中的无权地位,要求发达国家增加发展援助和改善援助条件,减免债务,建立公平的国际货币制度。④保护海洋资源。⑤改革国际经济结构,促进国际间的技术转让。

  在推进南北对话过程中,欧洲共同体国家推行现实主义的、开放的南北政策,支持和参加南北会议。对第三世界国家实施普遍优惠制度,在国际贸易中第一个实行“非互惠”原则。3个《洛美协定》的签订为南北关系开创良好的先例。

  加强南北对话,进行南北之间的平等合作,不仅对发展中国家有利,而且对发达国家也有利。由于经济的国际化日益加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只有在平等的基础上实行有效的合作,取长补短,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才能够达到世界的共同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