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种姓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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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印度种姓制度汉语拼音:Yindu zhonɡxinɡ zhidu;英语:Indian caste system),一种彼此严格区分的社会等级或集团制度。迄今仍为印度社会难以治愈的顽疾之一。梵语为瓦尔纳(varna),意为“色”、“种”、“质”;又为“迦提”(jati)。中国古代的汉译佛经或旅印高僧的著作中,称为种姓或族姓。中国古籍所使用的种姓兼指瓦尔纳与迦提两者。葡萄牙人初到印度时,称迦提为卡斯塔。现今流行的卡斯特一词系由此发展而来。在南亚各国印度教居民中,都曾存在种姓制度,现已被逐渐废除。

种姓制度的产生

  印度-雅利安人(以下简称雅利安人)侵入七河流域后,为了把自己较白的肤色同土著居民较黑的肤色区别开来,开始使用瓦尔纳一词。在雅利安人占领区,便出现了雅利安瓦尔纳与达萨瓦尔纳。《梨俱吠陀》曾提到雅利安人与达萨在体型上不同。随着雅利安人的社会分化,从事祭祀的僧侣和以部落首领为首的武士集团逐渐同雅利安民众脱离开来,而成为两个特权等级。一般人则成为雅利安人社会内部的第三等级。这样,再加上被征服的土著居民,便自然形成四个地位不同的社会等级。这四个等级产生的最早记录,见于《梨俱吠陀》最后一篇的《普鲁沙赞歌》。其中依次提到婆罗门、罗惹尼亚(即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四种姓的产生当属后期吠陀时代(约公元前1000~前600)。

  随着社会的进一步分化,种姓制度逐渐成为一种社会体系。婆罗门独揽宗教事务,形成专门的祭司阶级,有些婆罗门还参与政事。刹帝利是掌握军政大权的武士阶级。这两个等级处于统治地位。吠舍是雅利安人中的平民,从事农业、畜牧业和商业等。这只是就雅利安人3个等级具有代表性的职业来说的,而社会现实绝非如此单纯。首陀罗基本上是被征服的土著居民,是被压迫、遭奴役、受歧视的无权居民等级,从事手工业和农牧业,多数是奴隶。

古代种姓制度

  这4个等级至法经、法典时代(约前600~公元200)日趋严格。在职业上,各种姓原则上世袭不变。按《摩奴法典》规定,高级种姓由于“穷困”可以从事低级种姓的职业,但低级种姓不得从事高级种姓的职业。在婚姻上,各种姓原则上实行内婚制。《摩奴法典》规定,高级种姓之男因“贪欲”可以娶低级种姓之女;相反,低级种姓之男不得娶高级种姓之女。前者称“顺婚”,后者被斥为“逆婚”。职业世袭化和种姓内婚制是种姓制的基本特征。此外,各种姓间在宗教社会生活和法权方面,都有严格的界限和区分。前三者有权参加雅利安人的宗教生活,经过“入门式”(入教式)称为再生人;首陀罗则无权参加,称为非再生人。在法律上对再生人与非再生人刑事犯罪、债务和继承等民事纠纷都有严格的不同规定。这些规定,旨在保证高级种姓尤其是婆罗门种姓的特权利益。

  随着社会劳动分工的发展,在吠舍和首陀罗中间,繁衍出很多从事不同职业的小集团。这些小的职业集团逐渐脱离原来的瓦尔纳而形成单独的迦提(亚种姓)。有些非雅利安人的落后部落,也在瓦尔纳制的影响下形成一些具有迦提特征的集团,例如尼沙达、旃荼罗和普卡萨等。迦提具有瓦尔纳职业世袭和内婚制的基本特征,属被压迫等级,社会地位低下。《摩奴法典》记载59种迦提,其中最受压迫的是所谓逆生的6种迦提:苏特(看管马和战车者),马哥陀(商人),维底哈卡(仆妇),阿尧哥沃(木匠),刹特里(捕杀穴居动物者),旃荼罗(搬运无亲人的尸体的人和行刑者)。在这6种人中,旃荼罗的地位最为低下,他们最受歧视,为古代“不可接触者”(贱民)的代表。

  种姓制度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变化。《大唐西域记》的记载反映了公元7世纪的情况:“若夫族姓殊者,有四流焉:一曰婆罗门,净行也,守道居贞,洁白其操。二曰刹帝利,王种也,奕世君临,仁恕为志。三曰吠奢,商贾也,贸迁有无,逐利远近。四曰戍陀罗,农人也,肆力畴陇,勤身稼穑。凡慈四姓,清浊殊流……自余杂姓,实繁种族,各随类聚,难以详载。”这里虽然仍保留了传统的“四姓”区分,但吠舍和首陀罗已分别变成商贾和农人的单一职业集团。自此以后,迦提的数目愈演愈多;四个瓦尔纳的区分越来越失去意义,这一概念逐渐消失而为迦提所代替。

近现代种姓制度

  由于英印殖民统治者出于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以及西式教育的推行和工业化程度的提高,根深蒂固的种姓制度受到一定程度上的冲击,种姓身份基本上不再决定人的职业和经济状况。种姓制度变化的最根本趋势是新型经济关系将种姓集团划分为不同的阶级。但是,种姓制度对印度人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模式的影响依然十分强大,这种传统的习惯势力在农村尤为顽固。

  长期存在的种姓制度给印度社会带来了灾难性后果:纯洁、污浊观念使人们之间存在严重的排斥心理,缺乏对同胞的同情心,进而妨碍了共同民族意识的形成;种姓制度和种姓冲突导致教派冲突和民族冲突不断发生。种姓制度、种姓观念和种姓关系不但妨碍印度农民团结起来为土地而斗争,也影响了城市经济的发展和印度政治民主化的进程,很多印度领袖级人物都毫不掩饰地寻求着种姓支持,这种所谓的“种姓政治” 近年来在邦一级的政党活动中,起到了越来越明显的作用。农村中种姓内婚制依然盛行,年复一年地孕育着数量惊人的先天畸形儿,极大地影响着印度人口素质的提高……马克思曾在150年前指出:“种姓制度是印度进步和强盛道路上的基本障碍。”这已为印度近现代乃至当代历史的发展所证实。虽然印度的有识之士曾为种姓制度的废除进行了不懈的努力,虽然贱民出身的K.R.纳拉亚南于1997年7月当选为印度总统,但今日印度仍存在着数以千计的种姓、卡斯特,“贱民”人数仍然高达1亿多。种姓制度在可预见的将来仍然会发挥强大的作用和影响,仍将阻碍印度社会迈向新纪元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