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动机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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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动机寿命( engine life ),发动机在规定的使用条件下应该达到的累计工作时间或工作次数,是发动机耐久性与质量的重要指标,通常以工作时间或循环次数表示,又称工作寿命。对不同的发动机规定有不同的工作寿命。发动机达到工作寿命后应翻修或报废。对火箭发动机一般还规定贮存寿命,即在规定的贮存环境条件下的贮存期限。

航空发动机的寿命

航空发动机由开始使用到退役或报废,实际使用的累计工作时间称为实际寿命或总寿命。自开始使用到第一次翻修或两次翻修期间发动机规定的累计工作时间称翻修寿命。现代军用活塞式航空发动机与歼击机用的涡轮喷气发动机第一次翻修寿命约为200~600小时;民用涡轮喷气发动机、涡轮风扇发动机、涡轮螺旋桨发动机和涡轮轴发动机在2000~4000小时以上。

为保证发动机工作的可靠性,现代航空发动机除规定以小时计的工作寿命外,还规定发动机允许使用的工作循环次数(飞行次数)。无论达到哪一指标,均认为发动机寿命结束。这是因为随飞行器起飞、爬升、巡航、降落等状况的变化,发动机工作状态也在不断变化,从而发动机内的气动、热负荷和惯性负荷产生周期循环变化。航空器的一次起落,一般计为发动机完成一次工作循环。这种负荷的低频率周期循环会引起机件的机械疲劳和热疲劳,易使它们产生裂纹。发动机上的燃烧室、涡轮等热端部件允许的工作循环次数与小时寿命,远低于压气机、风扇等冷端部件。例如,用于轰炸机的发动机,冷端部件允许使用1万小时或2000个工作循环,而热端部件只允许5000小时或1000个工作循环。

使用经验表明,一方面有相当多的发动机虽然累计工作时间已达到翻修寿命,实际上仍能继续使用;另一方面,也有少数发动机因偶然的早期故障会造成在翻修寿命期间内出现发动机空中停车,甚至需要提前更换发动机。每1000飞行小时中,由发动机故障造成空中停车的次数和提前更换发动机的次数称为空中停车率和提前换发率,它们也是衡量发动机质量的重要指标。发动机的翻修寿命往往要用若干台发动机在地面试验台上经过长时期试验来确定,试验时间一般超过规定翻修寿命。加大负荷的等效试车可以缩短试验时间(见航空发动机试验)。

靶机或飞航式导弹上用的燃气涡轮发动机工作时间很短,使用次数也少,寿命仅几十分钟到十几小时,最长的不超过50小时,通常称为短寿命发动机或一次使用发动机。

火箭发动机的寿命

火箭发动机工作寿命一般用额定工作时间表示。固体火箭发动机为一次使用,工作时间通常最短的不足1秒,最长在100秒以内。一次使用的液体火箭发动机工作时间可达几百秒,重复使用的液体火箭发动机的工作寿命按累计工作时间计算,如航天飞机主发动机的工作寿命规定为7.5小时,可使用55个工作循环,脉冲式工作的姿态控制发动机可在轨道上工作7~10年,工作次数达数十万次。火箭发动机的贮存寿命一般为数年,有时可达数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