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光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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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湾光复英语:Restoration of Taiwan),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台湾澎湖列岛回归中国的历史事件。

  1895年甲午战争日本战胜清朝战败告终,日本通过《马关条约》从清朝割占台湾及澎湖列岛。1941年12月9日,即第二次世界大战太平洋战场战事爆发以后不久,中国政府发布《国民政府对日宣战文》,“昭告中外,所有一切条约协定合同,有涉及中日间之关系者,一律废止”。据此《马关条约》由中国自行废止,日本对台湾及澎湖列岛的统治合法性中国不再承认。

  1943年11月26日,美、英、中三国签署的《开罗宣言》规定:战后东北、台湾和澎湖列岛应归还中国。1945年7月26日,美、英、中三国签署的《波茨坦公告》,再次确认台湾及澎湖列岛应归还中国。

  日本无条件投降后,中国政府决定由陈仪任台湾省行政长官兼警备司令,主持接受当地日军第十方面军16.9万人投降。10月2日,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及警备司令部前进指挥所在台北成立,处理日军集中及受降各事。17日及22日,中国陆军第七十军、第六十二军分别在基隆港高雄港登陆。25日,中国战区台湾省受降仪式在台北市公会堂(今中山堂)举行。日本原台湾总督兼第十方面军司令官安藤利吉大将向台湾受降主官陈仪递呈投降书,然后陈仪发表广播演说,宣布“从今天起,台湾及澎湖列岛正式重入中国版图,所有一切土地人民政事皆已置于中华民国国民政府主权之下。这种具有历史意义的事实,本人特报告给中国全体同胞及世界周知”。日本占领中国台湾50年的历史至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