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解放

来自中文百科,文化平台
跳转至: 导航搜索

“和平解放”英语:Peaceful liberation)一词出现在第二次国共内战时期,指某一国统区地区以和平谈判而非武力的方式使解放军进驻,其中例如1949年1月31日的北平和平解放(中华民国政府称为北平沦陷)即为如此。傅作义的投降被称为“北平模式”,成为后来新疆、绥远、湖南、四川、西康、云南效仿的榜样。

而《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所定义的“西藏和平解放”则涵盖了“驱逐帝国主义侵略势力”、“回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祖国”、“中国人民解放军进入”、“巩固国防”、“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实行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军队逐步改编为人民解放军”、“逐步发展”、“改革”及“吸收”等等。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