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与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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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与革命》(State and Revolution),列宁系统论述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重要著作。全名是《国家与革命(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的学说与无产阶级在革命中的任务)》。1917年8~9月间写成。1918年5月在彼得格勒出版。中译文收入《列宁全集》第2版第31卷。

资本主义进入帝国主义阶段后各种矛盾空前高涨而导致的第一次世界大战,激起了西欧无产阶级革命运动的新高潮,俄国社会主义革命的条件日益成熟,无产阶级夺取国家政权的问题业已提上日程。但是,自19世纪末以来,第二国际修正主义者却歪曲和篡改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鼓吹超阶级国家观,反对无产阶级革命。因此,国家问题和无产阶级革命对国家态度问题,无论在理论方面还是在实践方面都具有特别重大的意义。《国家与革命》这一著作澄清了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根据新的形势进一步阐述了它的基本原理,为行将到来的无产阶级革命提供了理论武器。

本书由序言和正文6章组成。在第一章中,列宁系统论述了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国家起源、本质、特征和消亡等基本原理,批判了修正主义在国家问题上的谬论,指出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是阶级压迫的机关,是压迫阶级剥削被压迫阶级的工具。在第二、三、四章中,列宁考察了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思想,进一步发展了马克思关于通过暴力革命打碎资产阶级国家机器的原理,指出这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中主要的基本的东西。列宁还论证了无产阶级专政的必然性和必要性,指出代替被打碎的资产阶级国家机器的只能是无产阶级专政,无产阶级专政是一种新型民主和新型专政相结合的国家政权,是国家走向消亡前的最后一种形式。在第五章中,列宁阐明了国家消亡的经济基础问题,发展了马克思关于共产主义两个阶段的学说。列宁指出,国家消亡将分为两个阶段,在带有旧社会痕迹的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即社会主义这个阶段上,实现了生产资料公有,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在这个阶段上,国家的镇压职能消亡了,但国家还有保卫按劳分配的职能。到了各方面都完全成熟的共产主义高级阶段,生产力高度发展,按劳分配将为按需分配所代替,国家将随之完全消亡。在第六章中,列宁专门揭露和批判了考茨基“盲目崇拜”国家、迷信议会斗争等观点,以及G.V.普列汉诺夫在同无政府主义者论战时完全回避革命对国家的态度问题的错误。

此书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最卓越的著作。它论证了无产阶级专政学说,并根据帝国主义时代无产阶级革命的新经验,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透彻地回答了世界无产阶级革命和俄国革命提出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