壬子癸丑学制

来自中文百科,文化平台
跳转至: 导航搜索

  壬子癸丑学制汉语拼音:Renzi Guichou Xuezhi),中国辛亥革命后1912~1913年南京临时政府制定公布的学制系统。因干支分别属壬子癸丑,故得名。

  该学制规定:儿童从6岁入学到23、24岁大学毕业,整个学程为17年或18年,分三段四级。第一阶段为初等教育。分两级:初等小学4年,为义务教育,毕业后可入高等小学校或乙种实业学校;高等小学3年,毕业后可入中学校或师范学校、甲种实业学校。第二阶段为中等教育。设中学校,学制4年,毕业后可入大学、专门学校或高等师范学校。第三阶段为高等教育。设大学本科3年或4年,预科3年;专门学校本科3年毕业(医科4年),预科1年。此外,下设蒙养院,上有大学院,不计年限。

  除去上述自小学、中学到大学的普通教育系统外,还有师范教育和实业教育两系统。师范教育分师范学校和高等师范学校两级。师范学校本科4年,预科1年;高等师范学校本科3年,预科1年。实业学校分甲乙两种,均为3年毕业,分农业、工业、商业、商船各类。分别实施完全或简易普通实业教育。

  在推行新学制的同时,教育部于1912年9月、10月先后颁布了《小学校令》、《中学校令》、《专门学校令》、《大学令》、《 师范教育令》,1913年8月颁布《实业学校令》,对各级各类学校的目的任务、课程设置、学校设备、入学条件、教职员任用、经费及领导管理都作了具体规定。

  小学教育以留意儿童身心之发育,培养国民道德之基础,并授以生活所必需之知识技能为宗旨。中学校以完成普通教育,造成健全国民为宗旨,取消了清末的文实分科制度。专门学校以教授高等学术、养成专门人才为宗旨,分政法、医学、药学、农业、工业、商业、美术、音乐、商船和外国语各类。大学以国家需要教授高深学术、养成硕学闳材为宗旨。分文、理、法、商、医、农、工等7科。各科再分为若干门(相当现在大学中的系)。师范学校以造就小学教员为目的,高等师范学校以造就中学校、师范学校教员为目的。实业学校以教授农工商业必需之知识技能为目的。这个学制改学堂为学校,废除了尊孔读经,取消了进士出身奖励,确定了妇女的受教育权利和男女同校制度,同时筹办各级女子学校 。该学制施行到1922年,是中国教育史上近代资产阶级的学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