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州湾海盐
复州湾海盐,辽宁省大连市长兴岛经济区特产,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018年3月6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检总局关于批准对复州湾海盐等22个产品实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2018年第31号)批准)
产地范围
复州湾海盐产地范围为辽宁省大连市长兴岛经济区的长兴岛街道和交流岛街道,瓦房店市的三台满族乡、泡崖乡和谢屯镇、金州区的复州湾街道、炮台街道、石河街道、三十里堡街道和七顶山街道所属行政区域,包括陆地和滩涂水域。
专用标志使用
复州湾海盐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大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复州湾海盐的检测机构由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
质量技术要求
一、原料
复州湾海域海水。
二、加工
1.工艺流程:
2.工艺要求:
(1)制卤:
纳潮、扬水:根据潮汐和海水浓度的变化规律,将海水纳入储水圈中,利用储水圈和蒸发区,充分沉淀海水中的泥沙,通过海水中泥沙悬浮颗粒物的吸附作用和絮凝沉淀作用净化海水。
养殖:通过卤虫的自然养殖滤食海水中的藻类,减少海水中的氮磷含量。
蒸发:利用太阳能风能将水分蒸发出去,使进滩海水的盐度逐渐增大,使卤水中的氯化钠含量达到饱和,加入结晶池中析出氯化钠。
(2)结晶:
深水结晶:利用塑料布防雨措施,深水结晶,深度常年保持在20cm以上。
分晒:将新卤和老卤分开结晶,分晒的比例通常是3:1,在雨季期间制卤能力不足的情况下,需三段结晶,结晶的比例是4:3:2。
灌池换卤:灌池或换卤用漂花卤,卤水质量Na+/Mg2+≥4。卤水清洁、透明度不低于20cm。当卤水质量达到Na+/Mg2+接近1.25时进行换卤。
活碴:活碴每年从3月份开始到10月末结束;活碴间隔以连续蒸发量20mm至30mm活一次,盐碴要活透、活均匀。
(3)收盐、堆存:原盐收盐时间为3月中旬到10月中旬,收盐期间温度要求,5℃以上,周期为一年一次或更长时间。生产的原盐直接运往加工车间或集中坨台。
(4)加工:原盐经粉碎、用本地海水洗涤、脱水和干燥、色选和真空再制技术等物理方式精制而成日晒盐、粉碎洗涤盐、精制盐。
三、质量特色
1.感官特色:
色泽:白色
滋味、气味:味咸、鲜、纯美,无异味,具有海盐特有风味
状态:结晶体,无视力可见不溶异物
2.理化指标:(略)
3.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产品安全指标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对同类产品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