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伏赫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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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伏赫变,(aufheben),即扬弃。同时具有否定和肯定双重意义的辩证概念。音译奥伏赫变。原是一个常用的普通词,具有拾起、保存和取消、废除等对立的二重含义。在德国古典哲学中,扬弃一词首先见于I.康德的体系,在J.G.费希特的体系里使用得最多,但多是在该词的否定意义上使用。在G.W.F.黑格尔的体系里,则明确把扬弃作为同时具有否定与肯定双重含义的概念加以使用。

扬弃是黑格尔解释发展过程的基本概念之一。他认为,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每一阶段对于前一阶段来说都是一种否定,但又不是单纯的否定或完全抛弃,而是否定中包含着肯定,从而使发展过程体现出对旧质既有抛弃又有保存的性质。例如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中对于个体意识的阐述,从意识到自我意识直至绝对知识,其中各个环节的相继发展,都是否定中包含肯定从而既有抛弃又有保存的过程,也就是扬弃的过程。在《小逻辑》第96节,黑格尔以把握扬弃概念说明“德国语言富有思辨的精神”,说“它超出了单纯理智的非此即彼的抽象方式”,在马克思主义哲学里,这一辩证概念在唯物主义基础上,得到了更加明确的规定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