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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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妊娠合并症汉语拼音:Renshen Hebingzheng;英语:Pregnancy,Complication of),在未孕之前或妊娠期间发生的非妊娠直接引起的疾病。又称妊娠加杂症。妊娠终止,疾病也不一定随之消失。常见的影响较大的妊娠合并症有心脏病、慢性高血压病、糖尿病肝炎贫血等。

妊娠合并心脏病

  因妊娠和分娩给心脏的额外负担,可造成心功能进一步减退,甚至引起严重后果。妊娠期总血容量增加,心排出量明显增加,心脏作功高峰在32~34周,心率加快,而且子宫增大,横膈上升,心向上向左移位,都机械地增加心脏负担。分娩期宫缩使心脏排血量阵发性增加,尤其第二产程,产妇屏气,周围血管阻力增加,内脏血涌向心脏,心脏负担最重,原来心功能不全的孕妇,易发生心力衰竭。产后24~48小时,子宫逐渐缩小,多量血液进入体循环,且组织内液体也开始回到血循环,加重心脏负担,也易发生心力衰竭。

  处理原则:①正确估计孕妇能否继续妊娠。心功能Ⅲ~Ⅳ级,有过心衰史、活动风湿、肺动脉高压等均不宜妊娠 ,应在妊娠12周内行人工流产。②可以妊娠者应从妊娠早期开始产前保健检查,除查产科情况如胎位、胎心外,根据心脏情况,安排孕妇的工作与生活,避免感冒,纠正贫血,预防和治疗早期心力衰竭,并提前入院待产。③分娩期。心功能Ⅰ~Ⅱ级可选择阴道分娩,而心功能Ⅲ~Ⅳ级以择期剖宫产为宜,临产后保证供氧,安静,减少屏气,必要时阴道手术助产,产后抗生素预防感染。心功能Ⅱ级以上不宜哺育婴儿。凡属不宜妊娠者,产后严格避孕或行绝育术。

妊娠合并急性病毒性肝炎

  妊娠期间肝脏负担加重,容易感染病毒性肝炎,或促使原来的肝病恶化。孕妇患肝炎的病情较非孕期重,且妊娠期限越晚,越易发展为重症肝炎。肝炎对妊娠最主要的影响为母婴传播,即患有急、慢性肝炎或肝炎病毒携带者(HBsAg阳性)在妊娠、分娩期可将病毒传播给胎、婴儿。HBsAg阳性孕妇传播机率平均为40%~50%,其中双抗原(HBsAg、HBeAg)阳性的母亲传播机率为90%~100%。乙肝病毒可以通过胎盘屏障感染宫内胎儿(5%),但90%~95%传播途径为分娩过程胎儿通过产道时吸入含有病毒的阴道分泌物或产母血液受染。少数情况下新生儿通过母乳或乳母乳头皲裂出血受染,故患乙肝产母不应哺乳。HBsAg阳性或双抗原阳性孕妇所生小儿可应用乙肝免疫球蛋白和/或乙肝疫苗加以阻断。

  处理原则:争取阴道分娩,注意预防产后出血和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