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十二五”期间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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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十二五”期间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市、县商务局,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

  电子商务是网络化的新型经济活动,已经成为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与现代流通方式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更好发挥电子商务的推动与引领作用,进一步加快商务领域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构建搞活流通扩大消费长效机制,培育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巩固和扩大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成果,维护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平稳较快发展,提升对外开放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商务部“十二五”电子商务发展指导意见》,结合我省电子商务发展的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性

  (一)促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的需要。

  电子商务将传统的商务流程电子化、数字化,大量减少人力、物力,降低了成本;同时突破了时间和空间限制,使得交易活动更为方便快捷,大大提高了效率。同时,电子商务将整合现代市场中的商流、信息流、资金流和物流,构筑便捷、高效的现代商贸生态系统。发展电子商务可迅速挖掘市场、资源等潜力,搞活流通,极大地促进我省现代市场体系建设。

  (二)促进经济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

  电子商务是将新技术融入传统行业的重要手段,无论是从发展新型产业还是扩大内需的角度来讲,电子商务前景广阔,是未来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新兴产业的发展主力,发展电子商务有利于促进我省产业结构调整,推动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率,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创新产业公共服务模式的需要。

  随着居民消费层次提升、市场的不断开放、贸易自由化程度不断提升以及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对我省产业公共服务业提出了很多新的要求。电子商务作为新型的贸易形式,已广泛深入渗透到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领域,激发了很多新的产业公共服务模式和思路。加快发展电子商务,可加速推进我省产业公共服务模式的创新和优化。

  (四)增强城市核心竞争力的需要。

  发展电子商务产业有利于促进新技术、新成果、新模式的转化应用,加快产业集聚和提升,增大市场容量,搞活市场流通,可极大地促进我省传统内外贸企业提档升级、持续繁荣,促进企业加快发展,进一步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为宗旨,以应用电子商务推动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为出发点,完善发展环境,提高应用水平,加快产业带动,加强统筹协调,走出一条既符合国际电子商务发展规律,又具有我省特色的发展道路。

  (二)基本原则。

  促进融合。支持传统流通企业开展网上营销,推动线上、线下资源互补;鼓励网络零售平台企业拓展服务平台,建设物流基础设施,创新商业模式,促进电子商务服务业融合发展。

  示范引导。创建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支持引导欠发达地区、行业和企业应用电子商务。

  产业带动。鼓励电子商务产业链协同发展,促进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扩大对外贸易,拉动国内消费需求。

  政策支持。制定科学合理、符合本地区发展实际的电子商务行业管理政策,为支持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三)主要目标。

  到2015年,建立健全电子商务政策支持体系,进一步完善在线支付、物流配送、信用服务等电子商务发展支撑体系,规范、诚信的电子商务交易环境逐步完善;电子商务成为企业拓展市场、推动“中国制造”转型升级的有效手段、消费者方便安全消费的重要渠道;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能实现网上交易业务的公共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商务服务业规模化、规范化发展,成为我省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到2015年,我省规模以上企业电子商务普及率达90%以上;应用电子商务完成进出口贸易额占当年进出口贸易总额的10%左右;网络零售额相当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7%左右。

  三、重点工作

  (一)普及深化电子商务应用。

  1.推进我省企业信息化建设。企业信息化是电子商务的基础。以提升企业信息化水平为目标,结合企业业务流程和组织结构的重组与优化,加强信息技术基础应用,提高企业的市场反应能力、科学决策水平和经济效益。

  2.推进骨干企业电子商务应用。充分发挥骨干企业在采购、销售等方面的带动作用,以产业链为基础,以供应链管理为重点,整合上下游关联企业相关资源,促进企业间业务流程的融合和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充分发挥信息资源的倍增作用,深化企业间电子商务应用,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增强企业群体的市场反应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3.推动行业电子商务应用。紧密结合行业特点,研究制订行业电子商务规范,推广具有行业特点的电子商务经验,探索行业电子商务发展模式;建立行业信息资源共享和交换机制,促进行业内有序竞争与合作,提高行业的信息化及电子商务应用水平。

  4.支持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提高中小企业对电子商务重要性的认识,鼓励中小企业积极运用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开展在线销售、采购等生产经营活动,促进中小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提高商务效率,降低在投资、技术等方面的风险和交易成本,提高生产经营和流通效率。

  5.促进面向消费者的电子商务应用。发展面向消费者的新型电子商务模式,创新服务内容,建立并完善企业、消费者在线交易的信用机制,扩大企业与消费者、消费者与消费者之间电子商务的应用规模。

  (二)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服务业。

  1.积极推进交易服务。紧密结合行业、区域特点,创新交易模式,深度开发和充分利用信息资源,发展面向行业、区域、企业及消费者的第三方交易及相关信息增值服务。积极推进移动商务、协同商务应用,发展新型服务模式,进一步增强电子商务应用的渗透性。推广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与经济合作中的应用,加强国际贸易电子商务公共服务,更好地利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强化国际竞争优势。

  2.稳步推动信息技术外包服务。鼓励基础电信运营商、软件供应商、系统集成商的业务转型,发展面向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处理、数据托管、应用系统等信息技术外包服务,降低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应用成本,促进专业化信息技术外包服务业发展。

  3.利用电子商务服务农业、农村和农民。继续开展我省农村商务信息服务试点工作,拓展农村商务信息服务平台功能,实现信息服务、交易撮合、在线支付、物流配送全流程服务;丰富充实新农村商网服务内容,拓展服务渠道,加强网上购销对接,提高信息服务成效;支持涉农电子商务平台与农村专业合作组织、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展合作,建设双向互动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推动涉农电子商务平台与农业产业化基地、农产品营销大户、大型超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工企业、大型餐饮连锁企业及中高档酒店对接,促进大宗农产品网上交易;探索农村商务信息服务的新途径、新模式,加大对农村电子商务应用的支持力度。加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农超对接”信息化建设,拓展商业服务、金融服务、通信服务。推动涉农流通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配送中心和农资流通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提高协同效率,降低流通成本。支持涉农流通企业和批发交易市场的电子商务应用,提升农村商贸流通效率和管理水平,实现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的双向畅通。探索农村商务信息服务的市场化运作机制,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着力完善电子商务支撑环境。

  1.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及部门间的协调与联合,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按照完善法规、特许经营、商业运作、专业服务的方向,建立科学、合理、权威、公正的信用服务机构。建立健全相关部门间信用信息资源的共享机制,建设在线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信用数据的动态采集、处理、交换。严格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机制,逐步形成既符合我省省情又与国内、国际接轨的信用服务体系。

  2.建立健全面向电子商务活动的电子认证体系。进一步规范密钥、证书、电子认证机构的管理,注重责任体系建设,发展和采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加密和认证技术。整合现有资源,完善电子认证基础设施,规范电子认证服务,建立布局合理的电子认证体系,实现行业、地方等安全认证机构的交叉认证,为社会提供可靠的电子认证服务。

  3.推进面向电子商务活动的在线支付体系建设。加紧制定在线支付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研究风险防范措施,加强业务监督和风险控制。研究制定第三方支付服务机构的管理措施,实现银行与第三方支付服务的衔接协同。引导商业银行、中国银联等机构建设安全快捷、标准规范的在线支付平台。大力推广银行卡等电子支付工具,推动网上支付、电话支付和移动支付等新兴支付工具的发展。进一步完善在线资金清算体系,推动在线支付业务规范化、标准化并与国际接轨。

  4.发展面向电子商务活动的现代物流体系。充分利用铁道、交通、民航、邮政、仓储、商业网点等现有物流资源,完善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广泛采用先进的物流技术与装备,优化业务流程,提升物流业信息化水平。结合城市商贸流通体系建设、“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配送体系建设、乡镇综合商贸服务中心建设,鼓励整合利用现有物流配送资源,建设物流信息协同服务平台和共同配送中心,完善电子商务物流服务体系。发挥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的整合优势,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有效支撑电子商务的广泛应用。

  (四)鼓励电子商务技术创新。

  1.积极推进电子商务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紧密结合应用需求,着力解决制约电子商务应用的重大科技问题,重点突破电子商务交易技术、加密与电子认证、在线支付、信用管理、供应链管理、系统集成等关键技术。积极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适用的电子商务应用技术,鼓励技术创新,加快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电子商务硬件和软件产业化进程,提高电子商务平台软件、应用软件、终端设备等关键产品的自主开发能力和装备能力,发展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装备与软件,推进综合集成应用,加快产业化进程。

  2.支持鼓励企业运用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拓展电子商务应用。

  积极推进新技术、新成果、新模式的应用转化,推动建立电子商务云计算公共服务平台,解决电子商务服务平台企业的计算能力、存储空间和带宽资源等瓶颈问题。建设电子商务与物联网商务整合应用示范平台,推进物联网技术与电子商务模式的融合创新。加快吸收和集成应用新兴移动通信技术、远程控制、无线网络等新型数字技术,发展各类“数字商业”。支持商业企业信息化改造,推广应用企业资源计划、供应链管理、客户关系管理、无线射频识别技术、自动化采购、自动化仓库等先进的信息管理技术。加快支持一些有条件的地区和企业发展数据产业、导航定位系统和商品服务追溯系统等电子商务创新应用。

  3.加强电子商务创新能力建设。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要积极开展电子商务应用基础研究,提高原始创新能力。集成现有资源与技术力量,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工程化研究开发机制,开展共性关键技术攻关、技术验证与系统集成,加快技术成果应用转化,强化技术咨询和人才培训服务,提高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企业要紧密结合行业特点和应用需求,加强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的融合。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政府部门协调机制。

  建立健全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组织保障体系和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落实目标任务。协调电子商务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强化商务主管部门对电子商务发展的宏观指导作用,完善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及时解决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建立电子商务发展政策促进机制。

  贯彻落实国家扶持电子商务发展的各项政策,积极争取资金支持企业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重点领域电子商务应用及产业化项目。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制定出台符合本地实际的鼓励电子商务发展政策。同时,积极协调争取电子商务税费优惠政策,推动建立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多元化、多渠道投融资机制,为电子商务建设项目提供信贷支持。充分发挥政府带动引导作用,加大对电子商务发展的支持力度,引导企业和社会加大投入,强化企业在电子商务投资中的主体地位。

  (三)规范电子商务秩序。

  依据电子商务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企业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企业间电子商务的相互协作和发展。明确政府相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及公众的职责与义务,加强对电子商务从业人员、企业及相关机构的管理,维护电子商务活动的正常秩序。研究制定电子商务监督管理规范,逐步建立虚拟货币、电子合同、网上产品与服务信息的监测体系,加大对网络经济活动的监管力度,防范电子商务各类经营风险。打击电子商务领域中虚假交易、网上诈骗等非法经营以及危害国家安全、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犯罪活动。

  (四)加大电子商务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用多种形式,加强电子商务的宣传、知识普及和安全教育工作,强化守法、诚信、自律观念的引导和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各界对发展电子商务重要性的认识。

  (五)加强电子商务的培训教育。

  相关有条件的高校要建立电子商务相关学科,培养适应电子商务发展需要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和复合型人才,加强电子商务理论研究。改造和完善现有教育培训机构,多渠道强化电子商务继续教育和在职培训,提高各行业不同层次人员的电子商务应用能力。

  (六)发挥电子商务中介组织与专家作用。

  充分发挥各级电子商务协会、学会、产业联盟等中介组织作用,鼓励中介组织开展行业自律,支持中介组织提供电子商务政策与技术咨询服务、开展国内外电子商务学术与科研交流、帮助电子商务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鼓励各地建立电子商务专家咨询机制,发挥电子商务专家的指导与咨询作用。

                                                          安徽省商务厅

                                                         二〇一二年六月八日